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 受通字(2021)003号
   
     
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向本机关提出北辰书院小区开口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类——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2年 9 月 15 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7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申请表。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张勇    
    
收件日期:  2022     年  9   月  20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李  燕 证号: YCX21004    
   
 赵尚林证号:  YCX10547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2 年9 月 20 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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