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大姚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第四期)
一、大姚安康精神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大姚安康精神专科医院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大姚安康精神专科医院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405.50元。大姚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405.50元;2.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二、大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大姚县人民医院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大姚县人民医院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分解项目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329.34元。大姚县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医院退回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分解项目收费而导致损失的医疗保险基金12,329.34元;2处以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2倍即14,795.21元的罚款;3.对相关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目前,医保基金损失已全部追回,罚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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