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23/2025-0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000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监管,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对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5.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8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资源和草原与国有林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党委办公室(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大姚县国有林场、大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大姚县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大姚县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预防中心、大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大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大姚县金碧木材检查站、大姚县核桃研究所、大姚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大姚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大姚县林草产业服务中心、大姚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本年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年末遗属1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各项经济指标有序推进。始终紧扣高质量跨越发展主题,精准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强化统筹协调,以行之有效的举措全力抓好各项经济指标的推动落实。

2.从严抓实林草资源保护,依法治林不断深化。一是林长制稳步实施运行;二是涉林违法整治查处常态开展;三是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批管理依法依规。

3.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绿美大姚加快建设。一是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稳步实施;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开展;三是城乡绿化美化有序推进。围绕城市面山、坟山绿化重点,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25万株,农村四旁植树210万株,完成“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在南山坝工业园区建设完成义务植树基地一个。

4.盯紧抓牢林草灾害防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取得较好成效;二是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监测不断加强;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清理枯死松树31702株,完成秋普小班15048个,面积220.47万亩,取样镜检706株,经检测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542892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656431.68元,占总收入的98.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72493.00元,占总收入的1.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633821元,下降43.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406314元,下降44.3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增加772493.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部分项目由州林草局统筹实施,资金未下达我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5239224.99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6532.26元,占总支出的14.23%;项目支出64532692.73元,占总支出的85.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840022.69元,下降43.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3425.08元,下降5.17%;项目支出减少58256597.61元,下降47.44%;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部分项目由州林草局统筹实施,资金未下达我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06532.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04752.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1779.41元,占基本支出的6.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32692.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000.00元。

项目1: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县级配套专项资金470000.00元;

项目2:县级配套森林火灾保险补助经费300000.00元;

项目3: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25016195.00元。包括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240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生态护林员资金1059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中央基建(大姚横断山区水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管护人员补助;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天保管护费)资金197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有林管护补助;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资源保护及天然林核实业务补助)资金476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及天然林核实业务补助;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天保工程管护费)资金537346.46元,主要用于发放国有林管护补助;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有林管护费)资金364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有林管护补助;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费)资金24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国有林管护补助;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复(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资金23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殷平社会保险费;2019年森林资源培育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36520.00元;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4058.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6073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减少59118515.69元,下降44.09%,完成年初预算的621.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6042.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4392.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604285.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15%。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60586153.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2%。完成年初预算的724.2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985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87%。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元,与上年度一致。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000.00元,决算为219353.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26.29元,下降4.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11559.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7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5%,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59.71元,增长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586.00元,下降6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2586.00元,下降61.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9353.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26.29元,下降4.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1155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7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59.71元,增长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86.00元,下降61.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2586.00元,下降61.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比上年度增加4.79%的原因是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产业发展、动植物保护、产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动植物保护、产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林业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湿地建设项目、病虫害防治及林产业发展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779.41元,比上年增加18914.41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产业发展、动植物保护、产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329254.89元,其中,流动资产6352792.65元,固定资产5976462.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127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908.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58项,账面原值1008985.3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9414.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49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6921.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9414.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9414.7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111


附件【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5034920028.xls
已是首条
下一条:大姚县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