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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处罚决定书6号(大林草罚决〔2026〕6号)

索 引 号:dyx023/2026-0000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2026年行政处罚决定书6号(大林草罚决〔2026〕6号) 生效日期:

大 林草罚决〔2026〕6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楚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

单位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

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于2026年3月20日立案调查,现依法查明,你单位于2006年4月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大姚县赵家店镇三潭风景林*****开挖毁坏林地修建游客接待中心、网球场,并一直使用至今,游客中心和网球场均位于赵家店三潭风景林、***国有林内,该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经鉴定,涉案现场地块两块(游客接待中心、网球场)面积总计2086平方米(约3.13亩),地类为乔木林地1992平方米(约2.99亩)、竹林地94平方米(约0.14亩);林种为一般用材林,从森林类别上划分属于商品林;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国有。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现场指认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询问证人笔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为证。2026年4月7日,本机关依法向你(你单位)送达了《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及听证权利告知书》(文号:大林草罚权告〔2026〕6号),告知了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你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1.你(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

□2.你(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你(单位)辩称: ,本机关认为, ,故你(你单位)的上述意见经本机关复核,予以(不予)采纳。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鉴于你公司属初次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情节,对当事人处罚有(☑从轻□减轻□从重)的理由。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云林规〔2023〕5号)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其他林地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的,属于一般违法情节,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试行)》(云林规〔2021〕6号)的规定,具体恢复植被费用的标准为: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按下限标准征收;④《云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姚县属三类收缴类别,按“旱地费用征收标准13元/㎡”的标准执行。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从轻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于2026年12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下的罚款:即(1)恢复植被所需费用:乔木林地:1992㎡×10元/㎡=19920元;竹林地:94㎡×10元/㎡=940元;(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13元/㎡=0元;

3.共计罚款:(19920元+940元)×1倍=20860元(大写:贰万零捌佰陆拾元整)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楚雄州中心支库或者通过指定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互联网渠道https://xzfy.moj.gov.cn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元谋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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