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槟榔不属于食品,请谨慎购买!
近期,部分商超、便利店及电商平台仍有槟榔及槟榔制品在售,个别商家存在将槟榔与食品混放陈列、标注“食用”“食品”等违规行为。不少消费者对槟榔的产品属性及健康危害认知不足。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楚雄州市场监管局现就槟榔及槟榔制品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
槟榔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Ⅰ类致癌物,具有明确致癌性和较强成瘾性。槟榔是药典收录的中药材,未被批准纳入食药同源物质目录、也未被批准为新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槟榔及其提取物严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槟榔及其提取物加工食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槟榔及其制品包装及标签不得以任何语言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方式标示或介绍为“食品”或“食用”;电商平台和食品销售者不得以“食品”“食用”或“糖”“糖果”“果脯”等字样描述、展示、宣传槟榔及其制品,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及其制品可食用。
二、规范经营行为
食品经营者严禁在食品经营区域内陈列、贮存、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需与食品销售区域设置物理隔离带,并设立醒目警示标志;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电商平台及网络经营主体严不得将槟榔及其制品归入食品类目、食品专区展示售卖,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备食用属性。对槟榔及槟榔制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
三、给消费者的建议
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识槟榔的致癌风险与成瘾性,自觉不购买、不咀嚼槟榔及其制品。树立健康消费理念,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家长务必加强对青少年、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引导孩子认清槟榔危害,杜绝接触、购买和食用槟榔制品。
转自: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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