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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索 引 号:dyx020/2025-00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生效日期: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1

大姚县欣兴超市

个人独资企业

91532326MA6L44595C

唐李

(大)应急罚〔2025〕1号

专店内储存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载储存数量。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92项C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500

2025年4月2日

2

刘忠舜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6LL3AB36


(大)应急罚〔2025〕2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89项A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400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大姚县公安局统一销毁)的行政处罚。

400

2025年4月2日

3

曹菊珍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6PD12E1Q


(大)应急罚〔2025〕3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89项A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400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大姚县公安局统一销毁)的行政处罚。

400

2025年4月2日

4

李芹(系大姚县龙街镇静宜百货商店业主)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6PD12E1Q


(大)应急罚〔2025〕4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89项A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200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大姚县公安局统一销毁)的行政处罚。

200

2025年4月2日

5

王顿添(系大姚县石羊镇云春商店业主)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6LTHNM8P


(大)应急罚〔2025〕5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89项A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200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大姚县公安局统一销毁)的行政处罚。

200

2025年4月2日

6

周银丽(系大姚龙街周银丽百货经销店业主)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6N13440M


(大)应急罚〔2025〕6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89项A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200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大姚县公安局统一销毁)的行政处罚。

200

2025年4月2日

7

李树洪(系大姚福喜烟花爆竹经营部业主)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6N8UPK7A


(大)应急罚〔2025〕7号

专店内储存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载储存数量。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92项C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500

2025年4月2日

8

杜发东

自然人



(大)应急罚〔2025〕8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89项A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500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大姚县公安局统一销毁)的行政处罚。

500

2025年4月2日

9

邢永芬(系大姚汐乐烟花爆竹店业主)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C10HTD7X


(大)应急罚〔2025〕9号

专店内储存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载储存数量。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92项C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

2025年4月2日

10

彭发友(系大姚姜艳梅个体经销店业主)

个体工商户

92532326MA6MFLEH50


(大)应急罚〔2025〕10号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89项A级裁量阶次。

对其作出处罚款200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的烟花爆竹由大姚县应急管理局移交大姚县公安局统一销毁)的行政处罚。

200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