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姚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主体职责分工信息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推动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楚安办字〔2023〕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大姚县境内26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信息进行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大姚县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一览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附件【附件2.大姚县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分工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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