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235901000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规范,并依法进行管理。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2.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资源开发和文化产业发展股、公共服务管理股、行业和文化市场管理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大姚县文化馆
2.大姚县图书馆
3.大姚县文物管理所
4.大姚县博物馆
5.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
6.大姚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大姚县文化馆、大姚县图书馆、大姚县文物管理所、大姚县博物馆、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大姚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独立核算,统一由我部门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打好“景区开发”主动仗,绘就文旅融合新画卷。重点围绕石羊古镇、三潭瀑布、七街仓西红色文化公园3个核心景区开发优化产业布局。七街文旅小镇、三潭瀑布景区、彝绣文化产业园、大姚恒际酒店相继开业投入运营,仓西村、紫丘村、梅溪村等乡村旅游引爆点打造工作初见成效,三潭瀑布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与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签署文旅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开展“趣”大姚·石羊古镇研学之旅活动28期共1500余人次,石羊古镇研学路线获评2024年楚雄州中小学校外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路线),征集各类型大姚文旅故事40余篇,文旅宣传营销持续加力。2024年,全县共接待游客363.78万人次,同比增长8.32%;实现旅游业花费37.66亿元,同比增长18.52%。
2.下好“保护传承”先手棋,提升文化惠民新水平。妙峰德云寺古建筑群主体建筑修缮工程和大姚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加快推进,大姚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新发现文物线索37处,完成89处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国家级非遗《彝剧》保护项目、昙华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项目推进实施,成功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人1人,省级文化旅游带头人1人,州级非遗工坊2家,公布县级非遗工坊3家。提升改造村级文化活动室4个,打造新型文化空间2个,扶持优秀业余文艺队20支,完成全县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2个文化站被评定为特级站。组织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班4期260人,初评公示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10个,代表性传承人31人。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300余场次,开展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次,线下服务群众7.1万人次,线上服务群众28.68万人次。持续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流通总人次达21.6万;彝剧《巧调解》荣获云南省“戏曲进乡村”成果展演优秀剧目,彝剧《过桥》荣获“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传承奖”。
3.用好“行业监管”组合拳,护航文旅市场新环境。扛牢压实文化娱乐场所(KTV、网吧)、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民宿等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执法检查409家次,立案查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6件,开展行业场所经营主体专题约谈5场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守住文旅行业安全底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47316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55171.90元,占总收入的99.2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7997.34元,占总收入的0.7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32680.93元,增长19.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1653.44元,增长18.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1027.49元,增长107.12%。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大姚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大姚咪依噜彝剧演艺有限公司事业编制人员转入大姚县文化馆,故2024年增加大姚咪依噜彝剧演艺有限公司事业编制13人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调整职工基本工资标准,部分职工年度正常升级升薪增资、部分管理人员职级晋升及岗位变动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三是2023年第三季度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于2024年年初下拨,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500875.09元。其中:基本支出8841553.38元,占总支出的50.52%;项目支出8659321.71元,占总支出的49.4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82843.42元,下降21.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0031.95元,增长29.05%;项目支出减少6672875.37元,下降43.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一是根据《大姚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大姚咪依噜彝剧演艺有限公司事业编制人员转入大姚县文化馆,2024年增加大姚咪依噜彝剧演艺有限公司事业编制13人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调整职工基本工资标准,部分职工年度正常升级升薪增资、部分管理人员职级晋升及岗位变动增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以前年度预拨三潭瀑布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2023年核销10000000.00元,2024年该项目未发生支出,致2024年项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41553.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91043.09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0510.29元,占基本支出的3.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59321.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84000.00元。
1.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经费1510616.23元,主要用于开展三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羊4A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金沙江生态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支出。
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860897.36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三馆一站”实施免费开放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3.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8874.77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实施免费开放,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转;
4.2024年文化人才工作经费118646.43元,主要用于选派10名文化人才到基层开展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5.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692211.39元,主要用于对国家级1名、8名省级、34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活动考核合格后发放的传承人补助和开展彝剧传承相关费用支出。
6.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1055791.2元,主要用于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云建设、最美文化空间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站提升改造、农村优秀业余文艺队补助、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等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
7.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项目经费4190968.33元,主要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妙峰德云寺修缮支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金碧小学文庙大殿修缮及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大姚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支出。
8.遗属补助人员经费71316.00元,用于对单位死亡职工遗嘱生活动补助。
9.2023年参加楚雄州新剧节目展演暨青年演员比赛活动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参加楚雄州新剧节目展演暨青年演员比赛活动支出。
10.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补助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白塔山景区创建3A景区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99703.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相比增加5272954.95元,增长43.48%,完成年初预算的19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18487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2%,完成年初预算的242.0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支出及实施文化旅游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的预算只包含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县级项目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2024年中央、省、州共下达我局上级补助项目资金7279298.00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330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工资、死亡人员丧葬抚恤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退休1人,年初预算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预算,年初预算支出人数小于决算支出人数,导致年初预算数小于决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98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退休1人,年初预算纳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预算,年初预算人数大于决算支出人数,导致年初预算支出大于决算支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05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退休1人,年初预算人数大于决算支出人数,导致年初预算大于决算支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9312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327.09元,增长275.5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83127.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26%,完成年初预算的55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127.09元,增长45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2.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2.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12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327.09元,增长275.5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8312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核销三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预支项目管理费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3127.09元和2024年文化流动车运行维护费用20000.00元。以上两项未纳入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8127.09元,增长454.18%;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决算增加200.00元,增长2.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元,增长2.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原大姚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并入文化馆,组织举办的文化旅游活动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也随之增加;二是2024年决算中核销三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挥部预支项目管理费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3127.09元;三是2024年文化流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2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实地考察、到乡镇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向上级主管理部门汇报争取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察、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检查考核工作、对接文化旅游活动(招商引资考察接待6批次、55人;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检查考核工作接待20批次、81人;对接文化旅游活动接待2批次1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510.29元,比上年增加47982.33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大姚咪依噜演艺公司人员13人并入县文化馆,相关公用经费并入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和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62129321.73元,其中,流动资产113061886.93元,固定资产7818134.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12493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2898.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36653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4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4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235901111
已是首条 |
下一条: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