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034号提案的答复
(A)
大农字〔2025〕19号 签发人:王建禹
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034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新委员:
“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的提案(10040034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因村施策,持续推进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突出重点、全域治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效果、建管并重”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情况摸底调查,印发《大姚县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任务、工作步骤、治理时限等。立足大姚山区面积占比大,农村居住相对分散实际,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采取“五个一批”因村因户精准施策,即:县城、乡镇集镇周边、城镇污水管网适宜覆盖区域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一批;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水功能控制断面周边和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按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建设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处理一批;坝区聚集度较高的村庄,鼓励就地就近就便建设集中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一批;坝区一般聚居区,推荐“农户小三格化粪池+集中大三格化粪池+储水池”等单独或组合技术模式处理一批;农户居住分散、地形复杂的村庄,鼓励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一批等措施,确保全域系统治理。
二、关于“要点面”结合,着力抓好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我局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要求,持续高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推广病虫绿色防控。紧紧围绕化肥减量“精、调、改、替、管”和化学农药减量“替、精、统、综”的技术路径,持续深入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24年全县化学农药使用量(商品量)为179.14吨,较2023年减少26.87吨,减幅为1.5%,持续实现负增长。二是加强养殖污染管控,促进粪污资源利用。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建设,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畜禽禁养区、限养区排查及整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大姚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大姚县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抽样监测制度》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养殖污染管控;督促指导48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12个重点流域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点建设和2个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全县规模化畜禽粪污装备配套率达98.7%,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9%。三是加强废旧农膜回收,不断完善回收体系。结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农膜回收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废旧农膜的严重危害,树立主动回收废旧农膜保护耕地的意识,建立12个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点(站)。四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禁烧管控工作。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肥料化的“五化”利用技术。积极对乡镇开展调研、督导和指导工作、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为90.73%。
三、关于“要标本兼治,加大农村河网体系集中连片治理力度”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我局主要负责河网体系带农业生产对水体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的指导,避免农业生产对水体形成污染工作。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性意义,我局作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已对接县水务局(河长制办),对农村河网体系集中连片治理工作开展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掌握。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强与水务、环保、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您提出的要按照“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绿岸、管理”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抓好农村河网体系集中连片治理力度意见建议,齐心协力抓好农村河网体系集中连片治理,确保河网清洁,增强水体自我清洁功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取得实效。
四、关于“要强化监管,确保污水设施能用常用”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目标,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了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等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治理标准,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居办)按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调度通报,业务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对各乡镇污水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督导指导,确保全县污水治理工作高效高质有序开展。同时,坚持“建设是基础,运维是关键,长效是根本”的原则,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委会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根据住建、环保部门出台的《大姚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大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大姚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监管和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定期对乡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出龙街镇“43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期运维管护模式。
在此,十分感谢你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出更好地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兴贵,6218190
报:县政府办公室
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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