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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典型创新案例

索 引 号:dyx014/2025-0007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依法治理典型创新案例 生效日期:

一、背景情况

2025年5月17日,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我县辖区某物流公司所属货运车辆,其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就已开始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经查,该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公司车辆由于是新车刚好落户,道路运输证尚在办理过程中,该行为符合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又通过内部网络查询,通过与办证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对接核实后,认可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并依法对当事人实行轻微违法首违告知,要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后方可从事货物运输,同时,根据当事人陈述申辩内容,了解到当事人对于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的政策法规掌握度不高,对于一些行为是否违法还不清楚。鉴于以上情况,执法人员主动深入公司进行普法宣传,重点是对该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对该公司提出的车辆日常监管、道路运输证件维护办理周期、车辆维护周期、车辆档案管理等问题一一给予现场回答,现场督促指导公司对新购入车辆相关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告知公司在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以前相关车辆不能从事营运活动。督促公司尽快办理相关证件,确保运营车辆人、车证件齐全有效。2025年5月25日,当事人按照大队要求办理了车辆道路运输证并主动与大队联系,将相关证件出示给大队执法人员核实。该案充分反映出大队对于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包容审慎的执法态度和执法思路,面对违法行为,没有简单的“一刀切”或是“一罚了之”,而是认真听取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将故意违法与非故意违法区别开来,认真核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在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再慎重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大队牢牢把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理念,对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将执法工作重心放在整改上来,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经验启示

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新形势和交通运输新业态,只有将普法融入执法实践,寓普法于服务、寓执法于普法,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从源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创新交通运输执法提醒服务,全方位、多渠道开创普法宣传新模式,让群众感受全方位执法服务,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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