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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13/2026-0015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阶段性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受理违反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承担指导全县综合执法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监督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对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并管理稽查举报、统计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定期公布稽查工作情况;依法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和承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环境卫生、绿化、亮化、户外广告、市容市貌、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承担全县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亮化、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县城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城镇燃气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推进建筑节能,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支持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监督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辖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7.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字〔2024〕23 号),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安全法规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9个,即:大姚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大姚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姚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大姚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姚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大姚县建筑工程质量和造价服务中心、大姚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大姚县园林绿化和亮化服务中心、大姚县城镇供排水和燃气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6人(离休0人,退休9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产业赋能,经济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建筑业稳步攀升,行业发展态势良好,2025年各季度产值均实现同比增长,为县域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房地产业平稳运行,已建成商品房住宅小区48个,总建筑面积达196.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行业整体保持平稳运行。二是聚焦品质升级,城乡面貌焕发新活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一环线、排水设施、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城市框架不断拓展,功能品质持续优化。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处理率均达100%;农农房抗震改造已全部竣工,完成县级验收并全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石羊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申报材料通过省住建厅审查;三是城市治理精细精准,宜居水平稳步提高,城市环境秩序持续向好,四是韧性城市建设发力,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开展住建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专项行动,城区污水治理、投诉纠纷化解、农民工工资支付、防灾减灾等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聚焦底线思维,安全发展基础全面夯实。以“零事故”为目标,构建全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建筑施工领域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防控全程从严,从设计审查到验收备案全流程监管,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燃气安全排查精准发力,通过“排查-整改-销号”机制和报警器安装全覆盖,从源头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住建领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5933564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215491.24元,占总收入的9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0148.76元,占总收入的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2841578.08元,增长239.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778719.46元,增长243.62%;其他收入减少937141.38元,下降88.64%。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和原金碧镇政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致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和开展债务化解工作,致使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三是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开展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工作,发生了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收入,2025年度未发生其他收入业务项目,另一方面是202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比2024年减少,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致使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59769266.48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0778.74元,占总支出的7.90%;项目支出239248487.74元,占总支出的92.1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6617375.12元,增长212.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45929.92元,增长10.48%;项目支出增加174671445.20元,增长270.49%。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和原金碧镇政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二是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和债务化解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20778.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64978.74元,占基本支出的96.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5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39248487.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682795.00元。

1.城市运维项目经费18751128.38元,主要用于县城区污水处理、智慧灯联网、清扫保洁、免费公厕保洁管护、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等支出。

2.城市绿化项目经费643476.19元,主要用于老西山森林公园绿化造林工程、蜻蛉湖湿地公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支出。

3.智慧城管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姚县“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支出。

4.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更改造项目经费108016795.00元,主要用于大姚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更改造项目建设支出。

5.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经费90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姚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支出。

6.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费67137532.94元,主要用于原金碧镇政府片区改造项目和大姚县供销合作联社改造项目支出。

7.农村危房改造经费768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补助支出。

8.城市管理经费731633.85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日常管理支出。

9.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服务费支出。

10.重点项目安置地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姚县重点项目安置地房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支出。

11.排水防涝基础设施经费547000.00元,主要用于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支出。

12.一环线(东段)建设项目856887.40元,主要用于一环线(东段)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支出。

13.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经费172000.00元,主要用于雨污管网分流改造项目前期费支出。

14.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376834.37元,主要用于县级重点项目前期费支出。

15.丧葬抚恤费经费272997.6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丧葬抚恤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1020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39%。与上年相比增加43587209.04元,增长53.08%,完成年初预算的280.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大姚县智慧城管指挥调度平台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要求,年初预算只申报“保三保”支出和城市运维项目支出,特定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287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8%。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年度内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增加,加大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880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人员增加,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84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2%。主要用于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生活垃圾填埋场运维、排水防项目建设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要求,年初预算只申报了“保三保”支出和城市运维项目支出,特定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08414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9%,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平台车辆租赁费等日常运转费用、智慧灯联网服务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按预算要求,年初预算只申报“保三保”支出和城市运维项目支出,特定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93739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7%。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兑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支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支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要求,年初预算只申报“保三保”支出和城市运维项目支出,特定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4402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351.15元,下降55.7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6827.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64%,完成年初预算的7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2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36%,完成年初预算的36.0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136.03元,下降5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215.12元,下降62.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215.12元,下降62.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02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351.15元,下降55.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682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2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本年度将人防机动指挥用车划转至县发改局,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本年度使用公务接待陪餐费和就餐费支付部分公务接待费,致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136.03元,下降5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15.12元,下降62.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本年度将人防用车划转至县发改局,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本年度使用公务接待陪餐费和就餐费支付部分公务接待费,致使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维护服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城乡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城乡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地震应急准备和抗震设防检查、建筑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整改验收、对物业企业开展帮扶指导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800.00元,比上年增加38855.85元,增长5.4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为维持机关正常运转,购买办公设备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082475703.30元,其中,流动资产108267437.21元,固定资产2602805.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74272430.22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1497333030.0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25395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994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38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61468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发改局固定资产148405.00元,划转在建工程242424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996.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996.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996.5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996.5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附件【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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