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 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13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6-0014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 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136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杨铠委员:

您好!您在大姚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赶集日重点场所管理的提案》(第1005013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大姚县公安局、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布局,规范经营秩序”的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细化划行归市、整治占道经营、完善配套设施等建议,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实施“划行归市”提升工程。在国际商贸城、华丰商城等主要赶集点,在原有分区基础上重新优化布局,明确划分为果蔬区、肉类区、百货区、小吃区等专属区域,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地面彩色导引线、立柱式分区标识牌及平面导购图。赶集日当天,由市场管理方联合城管队员对“摊外摊”“串区经营”行为进行动态清理,确保商户入线、入市经营。

(二)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协调国际商贸城地下停车场及华丰商城周边闲置空地,赶集日临时开放作为自产自销区和车辆停放区,引导零散摊贩入位经营,避免占用主路。

(三)严格落实“散集即清”保洁制度。每个赶集日增配专职保洁员,配备垃圾清运专车,于中午12:00和下午散集后分两次集中清理。同时推行“摊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要求商户自备垃圾容器,散集时自行清理摊位周边垃圾,实现“人走地净”。

二、关于“强化交通疏导,保障安全畅通”的落实情况

针对交通引导、公交优化、用火安全等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实施临时交通管控与疏导。赶集日(每周三、周六)6:30-14:00,对国际商贸城、华丰商城周边核心路段实施“弹性管制”,利用移动式隔离栏划定禁停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及行人安全通道。

(二)在市场主要入口设置安全检查岗,赶集日由专职安全员对餐饮摊点(特别是使用液化气罐的流动摊点)进行逐一登记检查,要求必须配备灭火器,且气罐与明火距离保持1米以上。市场管理方已增配灭火器,并组织了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对违规用火、占堵消防通道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健全监管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的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联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红黑榜、摊位准入及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等建议,我们已建立以下长效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城管、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在赶集日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统一检查经营资质、食品来源、计量器具、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事项。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和监管盲区。

(二)推行“网格化”精细管理。将国际商贸城、华丰商城划分为4个管理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一名市场监管人员作为网格长,配备市场管理员、保洁员、劝导员,挂牌公示责任清单。赶集日网格员全程在岗,发现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安全隐患等问题,做到“发现即处置、处置有记录”。

(三)建立经营行为“红黑榜”及信用约束机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定期发布“红黑榜”:对诚信经营、环境整洁、主动配合管理的商户列入“红榜”表扬;对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短斤少两、使用“鬼秤”等行为列入“黑榜”予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并纳入信用记录。

(四)严格摊位准入与资质审核,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新入场摊贩须持身份证、健康证(直接入口食品经营者)进行登记备案,实行“一摊一档”。对食品摊位,重点查验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情况,严禁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活禽交易严格执行“分区经营、隔离宰杀、定期休市”制度,定期进行环境采样检测。同时,在赶集日设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点(车),对蔬菜农残、肉类注水等项目进行随机抽检,并及时公示结果,保障群众“菜篮子”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评估上述措施的实效,并根据赶集日人流、车流及经营动态,适时调整优化管理方案。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6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 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137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 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128号提案的答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