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才委员:
您好!您在大姚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企业管理的提案》(第10040021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提升城市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厘清物业管理权责边界,促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2020年6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全县成立小区党支部100个,小区党组织覆盖率86.21%;成立业主委员会84个,小区业委会覆盖率72.41%,属于全州领先。2025年7月底,全县100个小区党支部和84个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将到期,按照《楚雄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由县委社工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金碧镇人民政府对全县100个小区党支部和84个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工作,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和小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强化小区业主委员会作用,确保业主委员会履职正常,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及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营作用。
二、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将物业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综合协调机制,促进物业管理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楚雄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印发后,由县委社工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金碧镇人民政府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小区突出矛盾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小区管理新模式,推进“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按照《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内容及加减分项目,不定期对物业小区及物业企业开展检查抽查,重点查看物业企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日常管理运作等。根据实际掌握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情况对企业申报信用评价项目进行审核评分,对企业申报不实、虚假项目坚决退回,对存在问题、不符合标准项目扣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为政府、业主选聘物业企业提供依据,推行市场优胜劣汰原则净化物业行业。根据信用评价评分细则,物业公司运行规范、服务优良的最高等级可为“5A”级,2024年,全县已完成信用评价物业企业19家,其中4A级1家、3A级14家、2A级4家,综合来看全县物业行业运行情况确实不容乐观,大多物业服务能力在合格和有待提升之间。2025年,我局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指出记录物业企业信用违规行为,严格要求企业积极整改,认真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三、关于“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2025年3月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楚雄州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制定《楚雄州住宅物业服务规范》,细化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督促物业公司按照标准提供服务,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防止侵害居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培育诚实守信、敬业规范的服务企业,满足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更好地适应社会多元化发展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培育健康的物业服务市场,建立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规范物业项目接管和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及时组建楚雄州物业服务管理评标专家库,加强楚雄州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把好物业企业选聘关,积极引入资质高、信誉好、服务质量优的大型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推动全州物业服务水平逐步提升,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动员物业企业参与各种业务培训,2025年5月中旬组织全县21家物业企业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国家消防救援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班,我县物业企业参与培训44人次,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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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013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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