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号议案的答复
刘亚林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城预留安置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的议案》(第4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大姚县财政局会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金碧镇预留安置地位于县城中心城区,属于居民统规自建的房屋,为解决安置地内部排水问题,2025年我局结合大姚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对白塔屯1组、白塔屯2组、白塔屯4组、白塔屯5组、白塔屯6组、白塔屯7组、南街2组、东街2组安置地实施了雨污水管网工程,累计4公里完成雨污水管网建设。其余小组因未完成房屋主体建设,暂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实施后,通过完善雨污水管网,将雨污水接入市政管网,能够有效解决小区内部雨污水排放问题,提升小区居住环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申报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将具备条件的安置地小区纳入项目建设中,逐步完善县城区预留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小区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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