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19〕5号
杨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第4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一计划六方案”、《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大姚县委、县政府拟定并下发《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大办发〔2019〕2号)等文件,文件对我县2018-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作出详细规划。
您提出的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几条建议,对我县现阶段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较有针对性。自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公厕建设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主要内容,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城乡环卫设施不断完善。垃圾随处乱丢、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人畜混住、粪污乱排等问题是农村“七改三清”行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12个乡镇垃圾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房、垃圾池等农村环卫设施建设,推进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模式,在县城城郊结合部、南永公路沿线、各乡镇交通主干线村组,进行垃圾清运,逐步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全县1575个自然村已全部建立保洁员和垃圾收费制度,镇村垃圾收处逐步实现社会化运营。同时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每月第二周周一定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以城区、镇区、城郊结合部、沿路、沿河、沿山和农贸市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网格化”管理。以脱贫攻坚为契机,深入开展“四有五净一规范一增强”行动,通过“奖勤报懒红黄榜”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
改造农村畜禽养殖圈舍工作。改造农村畜禽养殖圈舍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我县重点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治理,现阶段规模化畜禽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5%,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6.1%。
虽然我县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但点多面广,资金缺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彻底,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三年行动、“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绿水青山美丽大姚。
感谢您对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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