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19〕1号
鲁洪洁代表:
您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区部分地方出现乱倒垃圾现象的治理建议》(第4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农行住宿区与北城社区方家坝空地形成垃圾堆的现象情况属实,该片空地于2015年通过竞拍方式被佳通房地产公司竞拍所得,用于商品房开发。由于佳通地产公司未及时开工,地块闲置无人管理,导致部分农户返回耕种,周边住户将垃圾乱倒在农行小区围墙外空地上。2019年4月30日由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金碧镇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该片地块违耕、违种进行了清理,并设立了围栏,佳通房地产将对该地块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污染周边住户的问题将尽快解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加大城区卫生死角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居民乱丢垃圾的现象,营造美丽的县城生活和工作环境。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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