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权利是什 么?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已改正违法行为,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 6 个月,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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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已改正违法行为,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 6 个月,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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