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首次委托投资运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6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首次委托投资运营 生效日期:

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缓解养老金收支压力,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日前,根据省、州要求,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归集4873万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下步,我县将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让参保城乡居民形成合理预期。(县人社局:郭莉)


上一条:三台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县率先开展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