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经农人资环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各类金融风险防控》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对提案的意见,我们认为,你所指的金融风险,是指近年来由非法集资、非法P2P网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所引发的金融、经济、社会风险。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机制建设、案件处置、宣传教育、风险防范、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非法集资、非法P2P网贷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引发的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一、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补充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调整充实县金融办工作人员,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防范和处置集资工作。二是理顺工作机制,县处非办加强对职能部门督促、指导,通过工作交办函、提醒函的形式,要求各行业部门加强监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三是按照州处非办及县委、县政府部署,于2019年6月、11月开展了两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抽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金融办专业工作人员,对全县范围内涉及金融投资、理财咨询、金融交易等经营内容的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共排查机构328家,重点核查机构41家。对存在融资活动的日日昌、农金宝、聚璟行、汇众行、银方投资5家机构,按照程序开展处置,其中:银方投资案件已侦办结案,县人民法院已判决。聚璟行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禄丰县公安局抓获。汇众行已按照要求停止新增业务,按期返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存量业务,要求于2020年7月中旬前清偿完毕,退出市场。日日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由楚雄市公安局立案,正在侦办中。农金宝公司因暂未获取犯罪线索、证据,选择良性退出,由楚雄市分公司开展存量化解,部分出借人两次到我县聚集信访,极大影响社会稳定,目前以引导出借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为主,县处非办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线索排查。
(二)开展了P2P网贷机构风险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深圳日日昌、农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网贷风险化解“百日攻坚行动”。
一是督促与深圳日日昌公司借款的云南大姚机械配件厂及大姚县齐和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还款200万元。化解了我县涉日日昌平台的风险。二是督促与深圳农金宝公司借款的大姚县三台绿特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还款150万元,现尚有借款余额2060万元。县整治办每月定期到公司督促还款,联合州整治办、开发区整治办、姚安县整治办对公司法人开展联合约谈,对公司及法人采取“三控”措施,防止公司及法人资产转移或恶意逃废债。三是协助州金融办对涉及我县借款企业的西部财富、建华国际平台,进行了核实、监控、追偿工作,追偿资金450万元。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由县金融办统一印制各种宣传折页、宣传画、手提袋等宣传品,制订了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二是每年认真开展好“5月宣传月”及“5.15宣传日”活动,组织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每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至少4次。三是积极与宣传部门、工信部门、金融机构联系,利用新媒体传播技术,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公共广场电子显示屏、LED电子屏幕等,播放公益广告、提示信息等。结合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作专题讲座。四是督促各部门加强职工宣传教育,对参与人员进行教育提醒,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杜绝了单位非法集资现象发生。
通过一系列举措,有力打击了我县辖内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金融乱象得到进一步遏制及整治。
二、针对提案采取的措施
你们的提案中,对我们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已经全部纳入工作措施中并逐步落实,其中:
(一)关于“扎紧前门,推行先核准后开业”的建议。
一是4月23日,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会上再次明确了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参照《楚雄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的通知》楚处非领〔2020〕4号文,调整完善了部门职责,要求具备机构注册审批职能的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执行“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的管理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审核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小额贷款” “融资担保”“股权交易”“典当”“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资产管理”“交易所”“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金融服务”“众筹”“投资基金”“财富管理”等字样的注册申请。二是要求注册审批机关,及时向金融监管机构推送涉及类金融业务的注册申请,凡不符合金融机构审批条件的或打擦边球的申请,一律不予审批。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经营活动监管,严厉查处超范经营行为。
(二)关于“加强对金融广告的管理”建议。
一是将辖内金融广告管理职责明确到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宣传部负责辖内报纸、电视、网络媒体广告发布的审核,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内市场经营主体宣传活动的管理,县城管局负责辖内公共广告栏广告发布审核,巡查中发现的非法小广告的清理整顿等。通过共同努力,杜绝辖内出现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开宣传。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县处非办利用“5月宣传月”、“三下乡活动”、“网络安全月”等宣传活动,组织成员单位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讲;利用融媒体中心手机报、DDTV、七彩云端等新媒体平台,向公众发送提示信息,通过广场电子屏、银行门头电子屏播放公益宣传广告;2020年,组织部将防范非法集资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通过基层党员干部将宣传内容传递到乡村、社区,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三)关于“加强对金融监管”建议。
一是充实县金融办力量,经过协调,抽调县内4家银行专业工作人员到金融办顶岗,提高县金融办业务能力,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管,定期对辖内小贷公司进行业务巡查,不定期组织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排查,2020年以来,组织交易场所排查1次,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机构排查1次,农村信用互助社排查1次,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排查清理1次,清理高风险机构,杜绝辖内新增非法集资机构。二是由于县级金融监管事权职权不匹配,为强化监管,成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涵盖24个县级职能部门、12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县金融办为办公室,通过对辖内金融活动的信息分析,以交办、督办、提醒等方式,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无盲区。三是公开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群众举报,通过社会监督,提高对金融机构、活动的监督效率。
感谢你们对我县金融工作的关心,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安排部署,保持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态势不放松,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同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对我县金融工作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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