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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28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601000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姚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行业扶贫成效明显。一是聚焦就业扶贫目标任务,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就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10条措施的意见》,扎实开展贫困劳动力“三摸清”,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的精准度,确保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并稳定获得务工收入。发挥驻外劳务工作站作用,稳定拓展劳务输出对接基地,创新模式做好集中输出和管理服务,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2019年组织劳务输出11批次47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88人),对成批次输出人员进行电话回访722人次,帮助务工人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75件次。加大劳务经纪人培养力度,出台《大姚县加大劳务经纪人培养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施意见》,培养乡镇级劳务经纪人25名、村级劳务经纪人129名。继续实施“五个一批”转移就业工程,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积极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发展。新增转移就业2.87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0.71万人次)。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劳务经纪人补助、乡镇和村委会补助等劳务输出补助政策,鼓励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让就业扶贫政策落地见效。加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力度,目前全县建设就业“扶贫车间”22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1176人。加大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托底安置1470名(其中:公益性岗位250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220人)贫困劳动力就业。二是聚焦技能扶贫目标任务,做实技能扶贫工作。因人施教抓培训、整合资源抓培训、智志结合抓培训,做到人技相吻合、人岗相适应,实现培训标准、培训模式、培训补贴、培训证书“四统一”,实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确保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培训意愿的应培尽培。2019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99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1.87万人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889人)。三是聚焦社保扶贫目标任务,抓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社保扶贫“清零行动”,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3077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确保对未标注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每人每年100 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00%按时足额享受养老金待遇。

2、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兜牢民生底线。2019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 0.5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3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443个。深入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和各类创业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77人(户)、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185人(户),发放创业贷款6880万元。

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保水平稳步提升。持续抓好社保扩面提标,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6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9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0.7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7.78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达2.7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6141元,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2460.91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平均水平达114.22元。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金实现过渡。社会保险征管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至16%,为117家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1360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为246家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863.92元,为4500名灵活就业缴费参保人员减轻缴费负担614.34元;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高于3%的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为按3%的基准费率执行,减轻企业缴费负担100.09元。强化社会保险运行监管,严厉打击挤占挪用、套取冒领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平稳。持续提升经办能力,2019年,大姚县在全州首家引进并推广使用了“看看智能人脸认证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过下载安装“看看社保”手机APP,引导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自主认证,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目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网上认证4.084万人,现场认证0.374万人,认证率达到了100%,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4、全面加强人事人才管理,人才活力有效激发。大力培养适应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积极选拔“云岭首席技师”、“彝乡名匠”等领军人才。全县新增高技能人才114名,继樊志勇入选2018年云南省8个专项人才之一后,罗珺又入选,全州县(市)首创被授予“云岭首席技师”荣誉称号;继续强化人才引进,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紧缺人才62名(教育系统37名、卫生系统24名、县融媒体中心1名)、“三支一扶”人员3名,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干部8名,面向乡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持续清理整治长期借调问题,持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持续开展人事考试安全专项治理。

5、加大劳动执法维权力度,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人工费分账管理、维权信息双公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五项制度”,2019年以来有5个在建项目实现了“五项制度”管理,其中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人数863人。把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办理开工许可证或备案等事项的前置条件,确保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后得到有效的社会保障,有9个在建项目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10元。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在建项目工程开展检查或巡查至少1次,建立并动态更新欠薪项目和欠薪隐患台账,督促跟进苗头性欠薪问题,及时化解欠薪问题,做到化解一件、销号一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35件(其中立案查处3件),为24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56.4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依法查处和移送司法机关,全面形成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制度,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4件,结案134件(其中:仲裁裁决结案35件、庭外调解结案99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70.32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7个股室以及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大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个股所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2549941.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78341.73元,占总收入的98.8%;其他收入271600.00元,占总收入的1.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9.6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48%;其他收入增加63.1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5157051.77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6648.38元,占总支出的44.51%;项目支出13960403.39元,占总支出的55.49%。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9.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4.13%,项目支出减少14.7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90871.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10507232.24,占基本支出的93.89%;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683639.14元,占基本支出的6.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97438.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1%。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楚人社通﹝2019﹞26号下达公务员考试工作经费支出81600.00元;

2、大财社﹝2019﹞53号下达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11500.00元;

3、大财社﹝2019﹞17号下达招募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11200.00元;

4、大财社﹝2019﹞188号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支出95492.33元;

5、大财社﹝2019﹞210号下达2019年社会保障卡数据录入及发行补助经费支出7000.00元;

6、大财社﹝2019﹞4号下达招募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2019年6-8月工作生活补助支出46200.00元;

7、大财社﹝2019﹞37号下达三支一扶人员边远地区津贴补助资金支出26880.00元;

8、大财社﹝2019﹞15号下达入户开展群众工作伙食费和交通费支出68687.50元;

9、大财社﹝2019﹞94号下达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工作经费支出97700.00元;

10、大财社﹝2019﹞128号下达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费支出13937.99元;

11、大财社﹝2019﹞186号下达一次性建房安家费支出8020.00元;

12、大财社﹝2019﹞63号下达2019年就业补助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40000.00元;

13、大财社﹝2019﹞13号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

14、大财社﹝2019﹞13号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100000.00元;

15、大财社﹝2019﹞84号下达2019年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支出60026.10元;

16、大财社﹝2019﹞13号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849332.78元;

17、大财社﹝2019﹞2号下达2018年原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999998.04元;

18、大财社﹝2019﹞13号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00元;

19、大财社﹝2019﹞86号下达2019年第二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补助资金370590.50元;

20、大财社﹝2019﹞102号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0元;

21、楚人社发﹝2019﹞56号下达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支出90000.00元;

22、大财社﹝2019﹞39号下达2019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34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4092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上年对比减少1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529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862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3.卫生健康支出6932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农林水支出235511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主要用于印刷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补助、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6186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450.00元,支出决算为41802.00元,完成预算的98.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784.00元,完成预算的9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18.00元,完成预算的97.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缩减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898.00元,下降29.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16.00元,下降1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82.00元,下降48.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缩减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84.00元,占61.68%;公务接待费支出16018.00元,占38.3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8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784.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0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18.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接待人次320人。本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639.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060.86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资产总额10368143.33元,其中,流动资产1323282.96元,固定资产9044860.3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7379.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9808.68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345586.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00.00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开展的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我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及县财政局布置安排后,通知开始着手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601111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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