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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大姚县小个专党委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单位整体监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实有市场主体总数14363户,其中:企业2621户,个体工商户1136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74户。全县有食品生产企业22户,食品经营企业183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01家,食品摊贩168家,餐饮服务单位1006家,集体食堂169家(其中,学校食堂139家),药品生产企业2个,药品经营单位108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7家,化妆品经营单位214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6个(含民营医疗机构39个);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8户、产权单位2户,特种设备456台,其中:锅炉11台,压力容器138台,电梯222台,起重机械67台,场(厂)内机动车18辆,城市燃气经营单位1家,压力管道11千米,液化气充装站2家,自有气瓶5412只。
2、主要事业成效。
(1)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新发展市场主体2643户(企业226户,个体工商户237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注销904户,吊销49户,净增长1690户(企业12户,个体工商户165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完成州政府下达全年净增市场主体1320户目标任务的128.03%。2019年,共“双随机”抽查企业541家。
(2)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我县涉企监管部门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对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小微企业扶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云南监管平台,实现涉企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全年,各部门已归集信息2647条。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年报。至6月30日(全年年报截止时间),我县综企业年报率为99.43%,应年报企业2462户,已报2448户,全州第一;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100%,应年报9201户,已报9201户,全州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9.4%,应年报335户,已报333户,全州第二。三是做好市场主体发展和股权出质工作。全年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75户,办理企业股权出质66户次,动产抵押登记11件,帮助企业融资贷款51910000元;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类数据查询、比对5500人次,查询各类案件档案180次。四是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动向社会公开。2019年,共吊销市场主体《营业执法》48户。
(3)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要求,县政府与县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召开食安委联席会议2次,约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2家,及时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全年,全县无重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4)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今年4月,在新街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共82人参加增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意识,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年,共完成国抽、省抽、州抽食品安全抽检108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88批次,白酒抽检133批次,抽检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0.2%。
(6)推广应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及“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683家,在大型种养殖企业推广“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8家,逐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全覆盖。
(7)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全年,共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257家,办理食品摊贩备案132家。
(8)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常识、“食安谣”为内容,制作宣传挂图60000份,下发到全县各农户;在政务信息平台、大姚手机报、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节日食品、预防野生菌中毒等内容的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期,在大姚宣传微信平台播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5期;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公开“12315”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9)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联合县教育部门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主体;推广“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明厨亮灶”工作;共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次,抽检学生食堂粮油4批次,促进学生粮油统一招标采购工作。
(10)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年,共开展县“两会”、昙华插花节、三台赛装节、县内重要接待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8场次,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重大活动的圆满成功。
(11)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筑牢食品药品安全根基。以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强化风险排查,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为主线,以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餐饮业非法添加罂粟、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食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传统节假日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保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781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017家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猪肉经营户368家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材料5000份,签订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告知书2871份,通过强化检查、监管、处罚,有效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12)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对云南金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大姚恒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已投入生产的云南金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2次。从6月起,辖区内2家药品生产企业已移交省州局监管。
(13)抓好药品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共开展GSP认证后跟踪检查30户次,覆盖率28%。组织8户药品经营企业上报GSP认证申请材料,年内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7户。全年共参与州局抽调GSP认证、药械飞行检查5人次,累计44个工作日。选派观察员26人次配合州局派出的检查组在我县开展工作。
(14)开展药械保化抽验工作。全年共完成药品监督抽验43批(其中:基本药物33批),不合格5批,不合格率11.6%;医疗器械抽验4批次,化妆品抽验3批,均为合格产品。对检验不合格的4批次药品进行立案查处,发挥了药械市场监管的技术监督作用。
(15)开展“三项监测”工作。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8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4例。
(16)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监管,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以及疫苗等冷链药品专项整治、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检查、避孕套和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整治、医疗器械网络“清网”行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
(17)严格特殊药品的管理使用。坚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实行月报、季报制度,对全县有特殊药品使用资格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有效防范特殊药品安全风险。
(18)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与县卫健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纳入规范化药房建设的目标,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规范药房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全年,全县有28家个体诊所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累计创建达标率97.4%。
(19)组织开展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5月,制定并下发《大姚县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成立信用等级评定领导小组,通过建立诚信评价制度、诚信分级管理制度,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评定为严重失信的1户、失信4户、警示11户药品零售企业纳入黑名单,通过大姚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健康发展。
(20)继续推进“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在总结上年“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全县“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全年,新增“农村便民药柜”38个,累计设置61个。
(21)做好药械保化监管及从业人员培训。3月、4月,分别举办了药械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班2期,并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和登记备案工作。全年,完成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2人,登记备案8人,发出备案证8份。
(22)强化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今年10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划转到我局后,我局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办理,把好药械经营市场准入关。10-12月全县共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35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备案事项 4 件,限时办结率为100%。
(23)开展公用燃气管道泄漏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1月7,在大姚县中彝医医院前开展了“大姚县公用燃气管道泄漏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级相关部门、金碧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县市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大姚县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大姚县高层住宿小区安全管理员、大姚燃气供应单位80余人现场观摩,增强了相关单位应急响应速度和联合处置能力。
(24)开展产(商)品市场整治。重点开展了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等各类产(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整治。
(25)加强产(商)品抽检。积极开展成品油、钢筋、水泥、化肥、页岩砖质量抽检。全年,共监督抽检工业产品7大类39个批次,共抽检车用汽油柴油10批次,化肥10批次,钢筋5批次,页岩砖6批次、电器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5.1%
(26)做好专利申请指导工作。认真开展专利有效量调查核实,对9家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第二批)、1家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大姚工业园区)进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和园区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发明专利有效量28件,其中2019年注册发明专利10件。
(27)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加强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管,重点开展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用于贸易结算的衡器检定和用于定额商品包装衡器的检定。2019年,共检定在用计量器具727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其中公务用车编制1辆,执法用车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其中1辆为单位自养的食品快速检测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103,584.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03,584.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17,187,059.93元对比,总收入减少2,083,475.86元,主要原因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中的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年减少3,825,099.00元,而其他事务中财政拨款收入有正常范围内的小幅增加,两者增减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5,474,710·1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1,241.61元,占总支出的86.54%;项目支出2,083,468.49元,占总支出的13.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18,349,642.66元对比,总支出减少2,874,932.56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19年人员与2018年相比有所减少,所以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所减少,另一方面是由于2019年本单位专项项目较2018年有所减少,项目经费里的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较上年均有减少,导致2019年项目支出随之减少,故本单位2019年度的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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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91,241.61元。与上年的15,643,434.93元对比,减少2,252,193.3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本单位人员相较2018年有所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3,468.49元。与上年2,706,207.73元对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减少622,739.24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项目减少,项目经费里的上级配套资金和专项项目资金较2018年均有减少,导致2019年项目支出随之减少。
2019年度项目支出具体情况是: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4,489.23元,包括招商引资工作支出4928.00元,县级部门入户开展群众工作人员伙食费和交通费支出58,465.90元,兑现各企业发展质量品牌奖励200,000.00元,食品药品监管173,754.53元,“小个专”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7,340.80元;
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132,740.00元,包括食品安全工作能力提升支出1,890.00元,2019年上半年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奖励资金支出121,90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8,950.00元;
3、市场监管执法支出445,054.76元,包括无传销县城工作经费支出39,343.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35,369.24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70,342.52元;
4、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22,036.50元,包括兑现企业专项补助200,000.00元,支付.食品药品监管事务各项费用22,036.50元;
5、土地开发支出项目支出829,148.00元,全部用于支付欠永盛公司置换办公房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5,562.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4%。与上年的18,349,642.66元对比减少3,704,080.56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人员与2018年相比有所减少,所以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所减少,二是由于2019年本单位专项项目较2018年有所减少,项目经费里的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较上年均有减少,导致2019年项目支出随之减少,三是由于本单位2019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几者增减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93,57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8%。主要.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支出9,639,254.00元;用于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4,320.49元,其中454,489.23元用于开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有132,740.00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事务,有445,054.76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管执法事务,有222,036.50元用于开展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9,47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3%。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有796,110.60元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有1,112,518.64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130,841.4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40,86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其中有606,671.89元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费用,有334,197.04元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771,6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147.14元,完成预算的6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423.14元,完成预算的6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24.00元,完成预算的6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响应国家厉行节约的号召,本单位缩减“三公”经费开支,严把支出关,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73,662.02元,下降8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5,264.02元,下降8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98元,下降37.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且缩减不必要的经费支出,而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省各县配备了一台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所以2019年“三公”经费开支回落到正常水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423.14元,占83.69%;公务接待费支出13,724.00元,占16.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423.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423.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7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级部门检查工作和其它各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协助、协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497.00元,与上年的1,067,640.00元对比下降38,143.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运转,保障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有146,653.22元用于支出办公费、有14,165.10元用于支出水费、有12,351.48元用于支出电费、有1,094.21元用于支出邮电费、有4,480.00元用于支出物业管理费、有20,798.00元用于支出差旅费、有34,912.52元用于支出维修(护)费、有2,120.00元用于支出会议费、有870.00元用于支出培训费、有9,426.00元用于支出公务接待费、有5,344.00元用于支出劳务费、有9,600.00元用于支出委托业务费、有76,926.00元用于支出工会经费、有47,806.47元用于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642,950.00元用于支出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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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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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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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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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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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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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461,599.28 |
464,643.31 |
18,996,955.97 |
13,566,538.57 |
1,577,959.40 |
0 |
3,852,458.0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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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9,461,599.28元,其中,流动资产464,643.31元,固定资产18,996,955.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4,345.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425.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39平方米,账面原值373,625.5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883,883.23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358.3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开展的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9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分别为: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目收入为中央配套资金83,977.92 元,州级资金200,000.00 元,县级配套资金14,000.00 元,本项目支出275,794.83 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商引资专项工作项目县级资金35,294.00 元,本项目支出4,928.00 元,实施单位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部门进村入户交通费、差旅费专项工作项目县级资金58,465.90 元,本项目支出58,465.90 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发展质量品牌奖励专项工作项目县级资金200,000.00 元,本项目支出200,000.00 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项目中央资金190,000.00 元,省级资金219,481.96 元,州级资金54,990.00 元,县级资金121,900.00 元,本项目支出523,078.72 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非公经济党建专项工作项目县级资金141,809.70 元,本项目支出17,340.80 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创建无传销县城专项工作项目县级资金69,343.00 元,本项目支出39,343.00 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中央资金135,369.24 元,本项目支出135,369.24 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项目县级资金829,148.00 元,本项目支出829,148.00元,实施单位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我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及县财政局布置安排后,通知开始着手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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