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宣传执行水土保持法规、政策。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负责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并承担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以来,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预防监督工作,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推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一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按时按质完成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仓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四是开展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综合监测典型站鲁村小流域的监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
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收入8780000.00元,比上年度减少了8586000.00元,减幅97.7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水保基建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2018度支出合计19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194000.00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共支出8780000.00元,比上年度减少了8586000.00元,减幅97.7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水保基建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办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以属于大姚县水务局下设机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均在大姚县水务局局机关账户列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000.00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共支出8780000.00元,比上年度减少了8586000.00元,减幅97.7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水保基建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度减少了8586000.00元,减幅97.7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水保基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类)支出19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主要原因,因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均属县水务局的下设机构,执行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支出在县水务局核算,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主要原因,因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均属县水务局的下设机构,执行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支出在县水务局核算,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主要原因,因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均属县水务局的下设机构,执行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支出在县水务局核算,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9849299.38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52962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19678.7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849299.38 | 0 | 6529620.66 |
0 | 0 | 0 | 6529620.66 |
0 | 3319678.72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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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资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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