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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2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000

大姚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民政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2、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

3、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4、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指导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儿童收养工作;

6、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以及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事务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8、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

9、督促、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今年以来,县残联按照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总体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准确领会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时按质完成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楚雄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彻底消除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腐败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具体实施办法,从严从细管理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履行行业扶贫责任,助推脱贫攻坚。一是落实农村低保兜底一批,助推脱贫攻坚。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制度的衔接,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年度申报评审中,明确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家庭按照“应纳尽纳、应保尽保”的原则,整户识别纳入低保予以保障。落实贫困标准与民政低保保障标准“两线合一”。二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助推脱贫攻坚。将符合民政“三无”人员供养政策条件的特困人员,按照“应纳尽纳、应保尽保”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落实贫困标准与民政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两线合一”。三是落实民政医疗救助,助推脱贫攻坚。将城乡五保户、孤儿由民政全额资助参合参保,将城乡低保对象、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由财政差额资助参合参保;将五保供养对象、孤儿、7类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自付医疗费用全部由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额报销;年度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全部予以兜底保障。四是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助推脱贫攻坚。出台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五是落实其他救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制定下发《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切实将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3、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指导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抚安置政策,依法维护和保护军队退役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严格执行有关生活待遇的政策标准,确保全县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出国民兵民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能按季度足额领取定期定量抚恤补助金,按政策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全年发放抚恤金。二是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优抚对象慰问活动,加大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生活难等方面的问题,全年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发放义务兵优待金,涉军群体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三是顺利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到省州职业技术学校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完成了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负责儿童收养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5、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以及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事务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6、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督促、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结合我县县情,分类施策,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服务网络。一是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全年审核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补助和10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审核70周岁以上农村非低保老人代缴新农合,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政府优待政策。二是老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县老年护理院、龙街、赵家店、六苴、新街、三台、昙华等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相继得以实施;赵家店团塘、桂花大村、席坝赵屯、湾碧社区、石羊叭腊么等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相继得以实施。三是提升“托底型”养老。四是扩大“普惠型”养老。以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护理院为抓手,组建老年协会,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县级老年活动中心,活动站,基层活动室。在县老年护理院增设床位。现建成的老年活动场所和机构均运转正常,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五是推动民营机构养老。通过政策引导、财力支持、工作指导,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招商引资、合资、个人承包等形式,投资兴办养老福利机构,扶持夕阳红老年公寓、老年服务中心、缘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3个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形成了服务主体多元化、多形式的养老格局。

7、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以及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事务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各乡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策划、指导和督导工作,筹集资金支持新街镇夏家坝村委会黄李树、石洞箐两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二是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完成了新编《大姚县行政区划图》、《大姚县地名图》和《大姚县地名志》资料采集和整理,为下一步出版做好基础性工作。三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草表填写、地名目录上报工作,并通过省州地名普查部门审核,配合地名普查技术单位完成外业调查,标绘外业普查点,补填地名草表,完善地名数据,上报普查成果资料,普查成果通过州级初验。四是认真开展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确保边界人民群众社会安全稳定。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以及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事务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8、依法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规范收养程序,全年办理收养登记。二是社会团体组织年检和登记工作,全县经县民政局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涉及慈善、教育、卫生、工商和服务业等各个领域,无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三是增设福利彩票销售站。四是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工作。五是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共大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通知,县民政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按照省州要求推进我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体制改革。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脱钩改革工作成效初显。行业商会依法直接在县民政局进行登记并独立运行开展工作。理清了行政机关与行业商会的职能,没有行政机关代替行业商会行使职能,或者行业商会代替行政机关行使职能的情况。按照党建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切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

9、殡葬改革措施稳步推进。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做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县佛教活动场所僧尼、居士、信教群众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管理的通知》和《大姚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3个政策性文件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资金建设殡仪馆大门和停车场;加大投资建设骨灰堂建设项目获批建设;制定殡仪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民政局正式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9人)和阶段性聘用编制8人,编制人员合计41人。现有在职职工48人(其中:公务员17人,机关工人2人,专业技术人员18人、事业工人3人,阶段性聘用8人);

退休人员20人(其中:军队移交地方政府退休3人,无军籍退休3人,退休士官2人,民政局单位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7594269.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594269.1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比去年增加了112673969.10元,增加了173.5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有新增项目,因政策调整,中央、省、州、县专项下达资金及工资政策调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较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1183890.27元,其中:基本支出7922028.10元,占总支出的4.915%;项目支出153261862.17元,占总支出的95.0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在去年677.56元上增加了154408290.27元,增加了95.796%,主要原因分析,1.新项目的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07743.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143.03元,增加了0.474%,主要原因1.新项目的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7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261862.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1726362.17元,增加了114.24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2232224.0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10693.21元,城乡社区支出513173.26元,其他支出4805771.6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65769.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01%。与上年对比,比去年增加了101450569.1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其他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18389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03522.6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61422.67元,城乡社区支出513173.26元,其他支出4805771.6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350元,支出决算为62259.8元,完成预算的98.2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200元,完成预算的99.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059.80元,完成预算的97.5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5940.2元,下降51.4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600元,下降29.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340.2元,下降59.8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车辆运用少,接待费用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00元,占39.779%;公务接待费支出37059.80元,占5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2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37059.8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7743.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307843.0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办公费,印刷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相关使用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01311706.60元,其中,流动资产65119347.67元,固定资产36192358.9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06672.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2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9940.60平方米,账面原值29031878.4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311706.60 

65119347.67 

36192358.93 

29031878.42 

450049 

0.00 

6710431.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111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2200304362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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