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 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精准方略,按照镇党委的决策部署,抓牢抓实“识别、帮扶、退出、巩固”工作措施,完善责任体系,狠抓问题整改,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实质性成果。一是精准识别。2018年末,全镇共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788户2848人,经过2017、2018两年4轮动态管理,剔除84户348人,新识别纳入180户595人,识别贫困户凸显“精准”。州移动公司、县财政局等7家挂包部门共计238名挂包干部精准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二是精准帮扶。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落实落细帮扶政策,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个,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413.5万元。其中,实施“企业+贫困户”模式的到户产业扶贫项目三年累计投资841.5万元,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以烤烟、百合、青储饲料、工业辣椒等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生猪养殖、养蚕为主的养殖业;实施沪滇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投资662万元,建设高标准花卉、食用菌种植基地和生猪养殖基地,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685万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2个,实现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订单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788户,贫困劳动力打工就业1964人。落实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培训农村劳动力800多人次,打造就业“扶贫车间”2个。落实住房保障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2户375人,建设集中安置点3个,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87户。兑现生态补偿金482万元,选聘18名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率为100%。三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26亿元,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沪滇扶贫协作、扶贫产业发展等项目有序实施,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三是精准退出。严格对照贫困村、贫困户“610”脱贫标准,对标对表,实现碧么、大古衙2个贫困行政村,小古衙、斑竹箐2个贫困提升工程村脱贫出列,2014年至2018年脱贫退出合计654户2503人,全镇综合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12.06%下降到2018年末的1.6%。四是精准巩固。注重脱贫成效巩固,编制完成了《新街镇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扎实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共规划项目资金合计1.28亿元。
(二)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围绕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影响贫困村出列的短板问题,积极规划争取项目资金。扶贫项目全面实施见成效。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三年累积投入资金8068.53万元。完成新街社区彭大等17个村民小组共42.7公里道路硬化,完成团山薛家山等4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在全镇87个小组建设垃圾焚烧房49座、垃圾池63个,分别在13个小组建设了公厕,安装村组太阳能路灯77盏。碧么、大古衙人饮巩固提升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投入扶贫产业项目资金,新建了碧苴玫瑰花大棚,团山羊肚菌种植大棚等农业设施。集镇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投资998.9万元的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入住,投资452万元的集镇中心商贸街道路及场平工程2月底可完工,投资46万元的集镇路灯安装项目已实施完成,投资100万元的林业站综合楼已启动建设,投资480万元的滨河商业街已动工建设,投资183万元的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开工,投资25万元改造了信用社至法庭的排水管道,投资46万元启动了苴利屯农贸市场改建市民广场工程。其他项目稳步实施。投资500万元的团山四位一体项目梅溪农庄建设工程、200万元的上西冲省级示范村建设、40万元的黎家冲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投资146.93万元的团山梅溪省级示范村建设道路工程已开工,投资82.29万元的芦川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已完成大古衙土地整理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组织招标。
(三)民生保障明显增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补贴补助发放的基础上,争取上级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着力办好惠民实事。挤出有限的办公经费和整合部分资金,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力所能及解决群众急需、迫切关注的民生问题。协调推进社会事业。落实一级政府发展教育工作责任,以“学前教育扩规模、义务教育促均衡”为重点,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6.5%,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100%。2018年,新街中学初中毕业生学业测试成绩居全州同类学校第29名,小学升初中学业测试成绩居全县第4名,比往年有了较大进步。落实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治,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新街卫生院中彝医馆建成投入使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化设施投入,继续推进镇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场所和文化示范点建设,完成文体篮球场建设项目3个,实施“小广播进千村入万户”工程助推脱贫攻坚。结合我镇特色,年内开展节庆活动共计12次,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按要求做好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年内接待群众5000余人次,全镇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优抚补助管理,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745.85万元、优抚金172.17万元、临时救助金9.43万元。五保老人及孤儿集中供养75人、分散供养47人。进一步规范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提供保障,发放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惠农资金89.32万元。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措施,深入组织开展“1+7”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消防安全监管。做好森林管护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消除森林火情,全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小寺小庙场所的监管,配合做好龙山庙会筹办工作,确保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安全可控。努力提升对社会治安局势的防控能力,落实社会治安防控机制,按省州县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防邪反邪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开展班子成员定时定点接访工作,实行班子成员每周二(赶集日)轮流接访制度,积极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员信访稳控工作。全年共接待各类信访120多人次,逐件逐项进行了答复和交办,有效化解和处置缠访、闹访事件,遏制了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街镇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12个,包括人大、党委、政府、扶贫办、民政办、科协、计生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镇人员编制数70人(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行政编制数30人,事业编制数40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3人。2018年我镇实有财政全供养人数为88人(不含退休人员),其中:在职88人(行政51人,事业37人)。半供养人员290人(遗嘱补助8人,村林业治安员、农科员、计生宣传员各9人、兽医员11人,村小组长112人,党小组长103人,村妇委会主任和村团总支书记各9人,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18人)。我镇车辆编制数为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镇本年度收入合计237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3.76万元,占总收入的8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6万元,占总收入的0.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镇本年度支出合计196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36万元,占总支出的59%;项目支出803.6万元,占总支出的40.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0.36万元。比上年增长11.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增资,加大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803.6万元,比上年增长25.9%,本年项目支出增加较大,是由于今年支出2016年综合目标考核奖73万元,烤烟生产补贴14.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84.59万元,集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57.12万元,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9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街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为191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47.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1960.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85%,其他支出3.04万元,占0.15%;
2.按支出结构分,基本支出1160.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9.08%,项目支出80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0.92%;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947.92万元,占支出的48.27%,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6%;
4.其他资本性支出230.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7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街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18.33万元,与去年18.37万元相比减少0.19%。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6万元,占49.4%;公务接待费支出9.27万元,占5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6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我镇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街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4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军转干部2人,招录人员6人等人员增加因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街镇资产总额3227.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6.94万元,固定资产11.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09.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1万元。房屋建筑物2704.25平方米,账面原值163.0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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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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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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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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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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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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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227.81 |
926.94 |
276.12 |
163.09 |
54.67 |
0 |
58.3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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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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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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