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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字〔2019〕38号精神,设立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大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镇燃气安全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配合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4、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支持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监督勘察设计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负责辖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6、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7、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8、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9、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0、承担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拟订城市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监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设13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将围绕州委“1133”战略,以及县委“1234”发展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扣“生态自然美、人文特色美、经济活力美、社会和谐美、政治清明美、生活幸福美”的六美愿景目标,围绕“区域中心城、核桃产业城、民族文化城、生态宜居城”的发展定位,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从“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个方面入手,全力打造“秀美蜻蛉、大美大姚”特色名片,努力把大姚建设成为云南“最美县城”之一,全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抓好重点项目和美丽县城建设。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通过企业化运作、政企共建等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争取省州住建部门城市公厕建设补助资金;二是争取“美丽县城”建设省财政奖补资金及省级“美丽县城”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为全面完成各年度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城市公厕建设任务提供保障。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美丽县城”建设信贷支持力度,与各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投入资金形成联动。采取政府补贴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属地居民参与“美丽县城”建设的积极性。坚持“美丽县城”和六城同创、人居环境提升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项目促进资金整合,不断拓展美丽县城创建资金投入渠道。三是推进市政基础建设,启动金碧公园、县城新建水源及管网改扩建、建筑垃圾填埋场、乡集镇污水管网、县城亮化、县城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金龙路、金平路等6条市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启动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对大姚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2、多措并举加大棚改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针对2016年、2018年未签协议的被征收户,确保实现征迁扫尾全部“清零”目标。一是继续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不懈怠、不放弃,增强节点意识,注重精准施策,突出重点,逐户突破;二是针对被征收户存在房屋财产纠纷、商铺出租纠纷等问题,逐户化解矛盾隐患,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守好依法拆迁底线,推动扫尾顺利完成;三是以建促签,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扫尾工作进度;四是积极收集群众反馈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妥善处置好各类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群众观念,积极引导未签协议被征收户尽快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五是进一步细化方案、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加强调度、定期通报等措施,聚力攻坚,切实加快被征收房屋腾空、拆除和渣土清运工作;六是切实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做好已签协议被征收户的后续协调服务,加快资金兑付,着力解决被征收户在征迁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坚持阳光透明操作、依法依规拆迁,做事规范,程序合法,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利益。七是抓好跟踪对接,加强与国开行、楚雄惠彝公司、州城投公司的衔接力度,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支持,开辟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积极破解资金瓶颈。
3、加强四项管理。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继续加大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建筑工程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狠抓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完善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加大对招投标、工程发包活动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加强房屋建筑各市政工程类专家库内专家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做好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腐败滋生;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继续以去库存、稳房价为主要目标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存量房网签交易备案,不断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投诉,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创新工作方式和化解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城管法规体系,加强城市管理。围绕已经出台施行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大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法律依据》坚持“一部法规、多项制度”的构想,结合大姚实际,尽快出台市容和环境卫生、渣土车运输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等等相配套的城市管理规章和办法,形成完整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同时,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立足城市管理涉及的环境卫生、市政道路、城市照明、市容秩序、行政执法等主要业务,着手构建层级分明、系统完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干部职工管理。深入推进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序逐项落实,确保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持续性、有效性。注重制度规范建设,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和强化干部职工教育考核机制,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奖优惩劣,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切实转变作风,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住建工作队伍,着力抓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3533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3533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0937.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划出单位职工15人,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3533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735337.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35337.00元(本级财力11735337.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0937.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划出单位职工15人,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3533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7353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5337.00元,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划出单位职工15人,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1一般公共服务类预算支出415070.00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 415070.00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预算支出 2299055.00元。其中: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53868.00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5187.00元; 210卫生健康预算类支出 896999.00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541418.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5581.00元; 212 城乡社区类预算支出 8124213.00元。其中:2120101 行政运行8124213.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501 机关工资福利类预算支出 8664959.00元。其中:501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5414876.00元;50102社会保障缴费1768598.00元;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81485.00元;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类预算支出1614470.00元。其中:50201 办公经费404760.00元;50203 培训费5000.00元;50205委托业务费1168460.00元;50206 公务接待费14000.00元;502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0元;50209维修维护费8000.00元;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5908.00元。其中: 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2040.00元;50905 离退休费14538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5337.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250.0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元,较上年增加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614470.00元,其中: 30201 办公费55000.00元;30205水费3600.00元;30206 电费5575.00元;30207 邮电费6000.00元;30211 差旅费 14125.00元;30213 会议费8000.00元;30216 培训费5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14000.00元 ;30226 劳务费 1163760.00元;3022委托业务费47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3600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250.00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258600.00元;3023902公务用车25860.00元。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201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650元,主要原是:2020年预算按照相关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办公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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