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于2018年1月19日《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18〕9号)对大姚县林业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担负着全县的绿化造林、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林业技术推广、核桃产业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和毁林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并实施天保、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三大国家重点林业项目工程,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林业工作任务。2017年,大姚县林业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保护生态”为目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推动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大姚县林业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19个机构,其中行政机构10个,其中包括:党政综合办、组织人事股、森林防火办、资源林政股、计划财务股、天保退耕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农村能源股、科教产业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事业机构9个,其中包括:金碧木材检查站、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营林工作站、林政股、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科教与产业发展办、林业调查规划队、核桃研究所、转弯河天然林保护中心、三岔河天然林保护中心,并直接管理天保中心和大姚县森林公安局。
(二)人员情况。截至2017年11月,大姚县林业局共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实有135人,其中:在职73人,离休1人,退休47人,遗属14人。
(三)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2辆。截至2017年11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2辆。
三、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继续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深入巩固林业生态扶贫,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工作,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为依托,抓好储备林项目、省级森林县城建设,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努力建设“森林大姚”、“美丽大姚”。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8,077,736.00元,其中:财政拨款8,077,736.00元。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8,077,7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77,736.00元,占支出总额的 100%。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8,077,73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77,736.00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077,736.00元,其中:本年收入8,077,736.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77,736.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077,736.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6,456,761.00元,占基本支出的79.93%;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45,29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4.56%;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5,6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51%。与2017年相比减少764,048.00元,减少的原因:一是按照《大姚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原属行政人员身份的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事业人员身份的11名林场职工,2018年1月起划转到新组建成立的大姚县国有林场,经费不再由林业局预算;二是按照省厅《关于整合州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原属林权流转中心的1名事业人员1名行政人员2018年1月起划转到大姚县国土资源局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不再由林业局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暂无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林业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56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500.00元,公务接待费27062.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500.00元。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27062.00元。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大姚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暂无安排。
第五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529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8700元,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车改补贴列入商品服务支出科目。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2辆。截至2017年11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2辆。我单位有其他资产11504597.08元,用于土地、综合业务用房、森林消防灭火设备、林业专用器械、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第七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预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
2.绩效评价管理。
2019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在财政一体化中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保公务用车公务出车运转燃油维修及保险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支付各项保运转支出。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社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大姚县林业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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