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激励企业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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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示范店(企业)授牌。商户们纷纷表示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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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书屋负责人杨晓燕说:“作为经营者我将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公平公正、明码标价、实价的态度为消费者服务,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深了城区商户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商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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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罗岚说:“通过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全县放心消费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消费环境安全度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合格率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与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保障效能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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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牧说:“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以后消费更放心了,我觉得消费环境也更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