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章程》规定和《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初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大姚县贯彻落实楚雄州普通高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22】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22-2023学年奖学助学规定。
一、奖学助学的对象
(一)“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大专及以上在校就读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 全县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学生。
二、奖项设置:(一)高考优异奖;(二)大学名校奖;(三)助学奖;(四)中考优异奖;(五)卓越奖;(六)优秀学生奖;(七)体育竞赛优胜奖(含幼儿园学生)。
三、奖项设置条件、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高考优异奖
1.状元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大姚就读获得全县当年高考文科成绩(不含加分)、理科成绩(不含加分)第一名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2名。
(3)标准:20000元/每生。
2. 杰出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大姚就读获得全县当年高考成绩600分(不含加分)及以上和大姚县实验中学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文理科一本分数线(不含加分)及以上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不限。
(3)标准:3000元/每生。
3. 艺体优秀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大姚就读参加高考的艺术、体育类学生,被一本院校一本专业录取取得学籍就读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不限。
(3)标准:3000元/每生。
(二)大学名校奖
1.清北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大姚就读当年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不限。
(3)标准:30000元/每生。
2.特别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大姚就读当年高考被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外全国排名前8所双一流大学(按全国排名为序,即: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不限。
(3)标准:8000元/每生。
(三)助学奖
1.励志奖
(1)条件: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大姚户籍大专及以上在校就读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家庭困难影响学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助学。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③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突发重大疾病;④家庭突发重大自然灾害;⑤烈士遗孤。(注:2021年前评定的硕士研究生继续保留,奖学金数额不变,仍然每生4000元直至协议终止。)
(2)名额:不限。
(3)标准:4000元/每生。
2. 优困奖
(1)条件: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高中及以下在大姚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家庭困难影响学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助学。①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突发重大疾病;③家庭突发重大自然灾害;④烈士遗孤。
(2)名额:不限。
(3)标准:1000元/每生。
(四)中考优异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中考进入大姚一中或实验中学高中一年级取得学籍就读的学生,且中考成绩(不含加分)居全县前20名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20名。
3.标准:第1名至第20名依次为12000元、11500元、11000元、10500元、10000元、9500元、9000元、8500元、8000元、7500元、7000元、6500元、6000元、5500元、5000元、4500元、4000元、3500元、3000元、2500元。
(五)卓越奖(高三年级)
1.条件:高三年级上学期以全州期末统测成绩、下学期以全省第二次统测成绩为依据,成绩优异的学生(文、理科奖励名额由学校统筹)每学期给予一次奖励。
2.名额:各学校按高三年级学生总人数4%分配。
3.标准:500元/每生·学期。
(六)优秀学生奖(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
1.条件:
(1)义务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全县小学、初中学生每学年末按德、智、体、美、劳综合评定为最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初中三年级、小学六年级优秀学生奖以上学期期末德、智、体、美、劳综合评定为依据给予奖励。
(2)高中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对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大姚县职教中心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根据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给予奖励(每学期奖励2次,每学年奖励4次)。
2.名额:
(1)义务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全县小学、初中平均每班1名。其中:大姚县特殊教育学校综合统筹分配10名,各年级名额由学校统筹。
(2)高中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总额控制,平均每班2名。其中:大姚县职教中心综合统筹分配30名。
3.标准:
(1)小学一至三年级100元/每生·学年;小学四至六年级150元/每生·学年;
(2)初中200元/每生·学年;
(3)高中200元/每生·次。
(七)体育竞赛优胜奖
1.条件:参加国家、省、州级政府及其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体育类竞赛的全县学生,竞赛成绩位居前三名,分团体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不限。
3.标准:
(1)国家级:①个人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15000元/每生、10000元/每生、5000元/每生;②团体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5000元。
(2)省级:①个人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5000元/每生、4000元/每生、3000元/每生;②团体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15000元、10000元、6000元。
(3)州级:①个人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2000元/每生、1500元/每生、1000元/每生;②团体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10000元、7000元、5000元。
四、相关要求
(一)奖学助学对象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家庭成员和本人在社会上声誉好。
(二)县教体局要加大本《规定》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密组织,严格审核,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不重不漏,杜绝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三)审核上报。
1.高考优异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一个奖项,但与大学名校奖可叠加享受。状元奖、杰出奖附高考成绩单,由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于高考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内申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艺体优秀奖、大学名校奖附录取信息材料,由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于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
2.助学奖一年申报一次,不论哪种情形只能申报一次。申请励志助学奖的学生应于每年7月1日-7月30日期间到基金会提交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成绩表、农行卡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优困奖的学生由学校初审上报县教体局审核,由相关部门认定后,报基金会审核确认。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经基金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确认。相关材料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认定;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由申报学生家庭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烈士遗孤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突发重大疾病由县卫健局和乡镇认定;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由县应急局和乡镇认定。
3.中考优异奖由学校学籍注册后3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学校应与获奖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并报基金会备案。
4.高三年级卓越奖、全县中小学优秀学生奖励名额以大姚县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依据审核。
5.高三年级卓越奖每学期统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
6.全县中小学优秀学生奖的奖学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初审评定,于学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于上学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确认。
7.高中优秀学生奖期中期末分别审核由学校于5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奖学金当期审核当期拨付,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下半学期不予奖励。该奖项由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大姚县职教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基金会备案监督实施。
8.体育竞赛优胜奖赛事结束,由学校于10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5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申报材料要完整严谨,预赛成绩和预赛奖牌不作为奖励依据。
(四)奖(助)学金发放。
1.高考优异奖、大学名校奖、助学奖、体育竞赛优胜奖中的个人项目竞赛奖按程序审核完毕后奖金由基金会汇入受奖学生相应账户。
2.中考成绩优异奖、高三年级卓越奖、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体育竞赛优胜奖中的团体项目竞赛优胜奖(体育竞赛优胜奖应附奖金分配方案),由教体局审核,报基金会审核完毕后由各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向基金会开具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并在汇总表发放名册上签字后领取现金。
(五)各学校要按照《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大姚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管理服务中心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慈善一日捐”助学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教基字【2022】24号)要求组织颁奖,并上报相关材料,奖状由基金会统一制作。
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