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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2022年奖学助学规定

日期:2022/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奖学助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大教基字2021〕13号】,结合实际,特制定2022年奖学助学规定。

一、奖学助学的对象

(一)“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专及以上在读学生。

(二)全县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学生。

二、奖项设置:(一)文理科高考第一名奖;(二)名校奖;(三)特别优秀奖;(四)在校大学生奖(助学奖);(五)高考体育艺术类优秀奖;(六)卓越奖;(七)优秀学生奖;(八)体育艺术类竞赛优胜奖(含幼儿园学生)。

三、奖项设置条件、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文理科高考第一名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大姚就读获得全县当年高考文科成绩(不含加分)、理科成绩(不含加分)第一名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1名。

3.标准:10000元/每生。

(二)名校奖

1.大学名校奖

(1)条件:大姚户籍并在大姚就读当年高考被全国排名前10 的大学(按中国大学校友会排名为序,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录取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名额不限。

(3)标准:6000元/每生。

2.中考名校奖

(1)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凡中考进入大姚一中高中一年级取得学籍就读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含加分)居全县前20名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20名。

(3)标准:第1名至第20名依次为12000元、11500元、11000元、10500元、10000元、9500元、9000元、8500元、8000元、7500元、7000元、6500元、6000元、5500元、5000元、4500元、4000元、3500元、3000元、2500元。  

(三)特别优秀奖

1.条件:“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姚户籍在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重点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城乡低保对象、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单亲、突发重大疾病、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家庭子女、孤儿给予一次性奖励(原来评定的继续保留,奖学金数额不变,直至协议终止,2021年后评定的按新标准执行)。

2.名额:5名/年。

3.标准:8000元/每生。

(四)在校大学生奖(助学奖)

1.条件:“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姚户籍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重点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城乡低保对象、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单亲、突发重大疾病、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家庭子女、孤儿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95名/年。

3.标准:4000元/每生。      

(五)高考体育艺术类优秀奖

1.条件:凡在大姚就读参加高考的体育、音乐、美术、传媒类学生,被一本院校一本专业录取取得学籍就读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不限。

3.标准:4000元/每生。

(六)卓越奖(高三年级)

1.条件:高三年级上学期以全州期末统测成绩、下学期以全省第二次统测成绩为依据,成绩优异的学生(文、理科奖励名额由学校统筹)每学期给予一次奖励。

2.名额:全县45名,按学校高三年级学生总数3.2%分配,即:大姚一中32名,大姚实验中学13名。

3.标准:500元/每生·学期。

(七)优秀学生奖(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

1.条件:

1)义务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全县小学、初中学生每学年末按德、智、体、美、劳综合评定为最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初中三年级、小学六年级优秀学生奖以上学期期末德智体美劳综合评定为依据给予奖励。

2)高中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对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大姚县职教中心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根据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给予奖励(每学期奖励2次,每学年奖励4次)。

2.名额:

1)义务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全县小学、初中平均每班1名。

2)高中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总额控制,平均每班2名。其中:大姚县职教中心综合统筹分配30名。

3.标准:

1)小学一至三年级100元/每生·学年;小学四至六年级150元/每生·学年。

2)初中200元/每生·学年;

3)高中200元/每生·次。

(八)体育艺术类竞赛优胜奖

1.条件:参加国家、省、州级举办的体育艺术竞赛的全县学生,竞赛成绩位居前三名,分团体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名额:不限。

3.标准:

1)国家级:①个人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15000元/每生、10000元/每生、5000元/每生;②团体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30000元、20000元、15000元。

2)省级:①个人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5000元/每生、4000元/每生、3000元/每生;②团体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15000元、10000元、6000元。

3)州级:①个人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每生、2000元/每生、1000元/每生;②团体项目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10000元、7000元、5000元。

四、相关要求

(一)奖学助学对象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家庭成员和本人在社会上声誉好。

(二)县教体局、各学校要加大本《规定》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密组织,严格审核,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不重不漏,杜绝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三)申请特别优秀奖和在校大学生奖(助学奖)的大学生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到基金会申报备案,每年7月15日前提交所需材料,通过按有关程序梳理、筛查、评审、公示后确认。

(四)文理科高考第一名奖、大学名校奖、高考体育艺术类优秀奖(附录取信息材料)由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于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文理科高考第一名奖和大学名校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享受一个奖项。

(五)中考名校奖由大姚一中学籍注册后3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大姚一中应与获奖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并报基金会备案。

(六)高三年级卓越奖每学期统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全县中小学优秀学生奖的奖学情况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初审评定,于学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于上学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确认。

(七)体育艺术类竞赛优胜奖赛事结束,由学校于10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5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申报材料要完整严谨,预赛成绩和预赛奖牌不作为奖励依据。

(八)高中优秀学生奖期中期末分别审核由学校于5个工作日内报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于3个工作日内报基金会审核确认,奖学金一学期拨付一次,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期末不予奖励,由大姚一中、大姚实验中学、大姚县职教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基金会备案监督实施。

(九)各类奖项由基金会和学校组织颁奖,奖状由基金会统一制作。

(十)文理科高考第一名奖、大学名校奖、特别优秀奖、在校大学生奖(助学奖)、高考体育艺术类优秀奖按程序审核完毕后奖学金(助学奖)由基金会汇入受奖学生相应账户。

(十一)高三年级卓越奖、高中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优秀学生奖按程序审核完毕后由各学校和县属学校到基金会报账,也可由学校先行垫付。

(十二)特别优秀奖、在校大学生奖(助学奖)两个奖项申报条件由相关部门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由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认定;“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家庭由县人社局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由县民政局认定;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由申报学生家庭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单亲家庭、突发重大疾病、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由各乡镇政府认定。并由相应部门和乡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