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春风拂蜻蛉,幸福花开暖民心。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赋予城市发展生生不息的力量。从2009年至今,大姚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经走过十余年的历程,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先进平安县、云南省美丽县城等荣誉称号,并荣登2020中国最美县域榜单。2021年1月,大姚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文明之魂浸润蜻蛉大地,激励着大姚人民激扬奋进新时代。
“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央授予地方的国家级综合性“金字招牌”,也是大姚人民共同追求的美好愿景。2021年至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当前,县委、县政府正在全力推进大姚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城市的主人翁,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贡献力量、增光添彩。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传播大姚新精神。城市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不断提高道德觉悟和道德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知礼向善,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用友善的微笑、热情的问候、暖心的举动影响身边的人,推动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铸造大姚新品格。文明不文明,关键看市民。市民朋友们要遵守市民文明公约,争做文明先行者。做到“宠物不扰邻、言语不喧哗、餐食不浪费、守序不插队、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喝酒不开车、喇叭不乱鸣、垃圾不乱扔、烟头不落地、口痰不乱吐、广告不乱设、污水不乱倒、房屋不乱建、摊点不占道、公物不破坏、护栏不翻越、游览不涂鸦、花木不攀折”,做文明有礼的大姚人。做文明实践的志愿者,展现大姚新气质。志愿一小步,文明一大步。文明城市创建路上没有旁观者,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捡起一个烟头、打扫一次街道、关爱一次老人、劝解一次矛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向身边的弱势群体伸出援手,勇担社会责任,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展现新时代“雷锋传人”的精气神。做文明创建的监督者,提升大姚新形象。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鼓励广大市民朋友为大姚城市发展建言献策,发现身边好人好事,弘扬新风正气,曝光身边不文明现象,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城市“共创、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市民朋友们,城因人聚而兴,人因城美而荣。文明大姚,你我同心。您的每一份付出,都会使大姚更加文明;您的每一分热情,都会为大姚增光添彩;你的每一个文明行为,都彰显出大姚文明根脉。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上、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让大姚焕发出新时代的文明风采。
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