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专兼职人员的法律意识。3月16日,大姚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大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大姚平安医院四楼会议室举办了“大姚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全县59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张妮对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性和用人单位如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行了强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李佳丽针对培训工作提要求;会议还邀请了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职业健康科蔡李先科长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护知识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讲解。
本次培训以劳动者日常生产活动为主线,用人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为路径,结合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相关危害因素,对企业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我是谁?做什么?怎么做?”等实际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系统化培训,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了解读,深入浅出地阐释用人单位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及劳动者享有的职业病保护权利,强调了用人单位对生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措施改进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职责以及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培训中还融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大姚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强调行业自律和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提醒用人单位在生产活动中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此次培训活动为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上了一堂生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普法课,给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员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短板打上“补丁”,对进一步完善我县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体系,提升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职业病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护工作的认识和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步工作中,县卫生健康局将结合职业健康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把普法课堂开进企业、开进工地、开进车间,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增强防护的自觉性,切实把我县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职业健康企业和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打下坚实基础。(县卫生健康局: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