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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1号)

日期:2022/10/11   作者:   来源: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点击:

关于调整来返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现将调整后的来返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县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备。

二、对近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时间自离开勐海县算起。

三、对持有返程证明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来返县人员,实行3天2检;对9月29日以来离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未持有返程证明人员,继续执行“3+4”(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西双版纳州算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近7天内有西藏、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含过境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五、从10月9日起,对有四川、贵州旅居史入返县人员(含过境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对来自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除上述地区外,近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入县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县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八、请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非必要不跨州出行,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九、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方积极配合完成扫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大新防指〔2022〕20号(第49号通告)和大新防指〔2022〕21号(第50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大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大 姚 县 0878-6222341  三岔河镇 0878-6375058

 金 碧 镇 0878-6218768  桂 花 镇 0878-6308088

 石 羊 镇 0878-6371001  昙 华 乡 0878-6387049

 六 苴 镇 0878-6386006  湾 碧 乡 0878-6301078

 龙 街 镇 0878-6383088  三 台 乡 0878-6376039

 新 街 镇 0878-6385001  铁 锁 乡 0878-6377018

                                                                            赵家店镇 0878-6384009



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