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姚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体要求,立足审判职能,注重审判工作与促进民族团结的相互融合,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法官,致力于增强化解民族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促进民族团结的作用。
深化理论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姚法院将党建引领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通过积极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引导干警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民族团结精神融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当中。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定期组织干警召开民族团结工作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确保干警准确把握民族团结的精神实质;充分利用线上平台,依托法院内部网络、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活动,发布学习资料,组织干警进行在线学习和交流,提高学习的便捷性和互动性;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干警参加民族团结主题的学习交流活动,如研讨会、座谈会等,鼓励干警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深化司法服务,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开通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为各族群众提供均等化、便利化的司法服务,满足他们的多元司法需求;坚持诉前调解因案因人原则,充分考虑各民族的语言、风俗等因素,吸收少数民族调解员壮大调解员队伍,有针对性地化解纠纷,使得矛盾纠纷化解多一份“乡音”,让调解工作接地气;提高少数民族陪审员参审率,发挥好少数民族陪审员“熟悉民俗、善于调解、沟通民意”的职能作用,提高司法满意率;建立巡回审判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交通不便、人员稀少、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村组开展巡回审判,减轻诉累、化解矛盾;开展法官进企业,积极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保护传承彝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帮助企业增强用法律保护企业的意识;依法公正审理涉及民族因素的案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保障各民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浓厚氛围。在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副村长进社区、巡回审判、当地传统民俗节庆等普法过程中,深入学校、村组、田间地头用少数民族语言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打好宣传主动战,着力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深化普法内容,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民族团结知识、以案释法等内容,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履职尽责能力。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法官,让少数民族法官在执行调解、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文化、语言、社会关系等优势,与少数民族村民产生共情,并通过民族乡贤开展“双语”普法调解,加强文化语言沟通,架起服务各族群众的“连心桥”。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同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相结合,引导全体干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各族干警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警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下一步审判执行工作中,大姚法院将继续坚持把民族习惯和民族文化、法律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到调解、裁判和执行各方面,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