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大姚县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大姚建设“惠民行动”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五举措”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并初见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2次,安排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县委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1次,安排县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95.39万元,以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12个乡镇和18家县级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督促责任落实。
二是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大姚县精准解读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开展优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政策宣传培训14期,培训各级包保干部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共704人,将上级声音迅速传递到基层,通过合理确定包保督导频次、简化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简化督导记录、取消对村(社区)干部协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考核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树立干部对包保督导工作的信心,切实落实包保督导责任,让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十个“全覆盖”。下发《大姚县2024年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严格落实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督导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等“十个”“全覆盖”要求,将4274家在产在营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由514名领导干部包保,包保覆盖率达100%,督导完成率达到100%,问题整改率达100%,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安员配备率达100%。
四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盯紧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县、乡、村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督导工作不深入、督导形式不规范,督导过程“走形式”等问题为“小切口”,对食品安全领域内存在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充分发挥“三书一函”制度作用,交办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提醒敦促,共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提醒函》共6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
五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政府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指导、综合协调作用,纵向统筹乡镇,横向协调部门,督促监管部门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等行动,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至2024年10月,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12345政府热线受理食品方面投诉举报61件,立案15件,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34件,销毁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874.5公斤,查处种植养殖环节违法案件20件,县公安局侦办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1件。
通过“五举措”的实施,大姚县2024年上半年的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达98.46%。截至目前,全县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