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报废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政策要求,现将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及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支持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轻型货车或非营运货车、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1.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2.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提前报废时间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满2年(含)不足4年 |
1.8 |
满4年(含)以上 |
2.5 |
重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满2年(含)不足4年 |
3.5 |
满4年(含)以上 |
4.5 |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2.5 |
3.5 |
重型 |
2轴 |
4.0 |
7.0 |
3轴 |
5.5 |
8.5 |
4轴及以上 |
6.5 |
9.5 |
三、政策咨询
请广大司机朋友知悉并相互告知,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请于8月30日17:00以前向大姚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咨询及登记统计,联系电话:0878-6222029。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