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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审计:“四举措”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日期:2024/07/15   作者:张国栋   来源:大姚县审计局    点击:

为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破解整改制度规定执行不够严、审计整改责任压得不够实等问题。近年来,大姚县审计局不断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完善制度。相继出台《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姚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推进分管联系单位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县审计局在分解下达年度审计项目任务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一并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审计组长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实行审计组长(项目主审)负责制。项目主审在整改期满7日内,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立行立改一类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

二是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制订审计发现问题责任清单、审计整改责任清单,记录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落实整改主体,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期限,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项目主审定期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台账登记和整改数据录入。

三是跟踪整改。坚持开展日常督促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履行跟踪督促检查责任,审计组在开展项目审计过程中,跟踪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审计整改“回头看”机制,于每年11月底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检查,形成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四是规范销号程序。对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及审计组跟踪督促检查提出销号的事项,按程序组织审核验收,报经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动态管理,实行问题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