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一直关注的重点、热点。近年来,大姚县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为切入点,夯实监管基础、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健全监管机构,夯实监管基础。全县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每个乡镇设置乡镇食安办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12个乡镇设置市场监管派出机构,配备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个村委会设置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全县共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员129名,形成了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县、乡、村三级监管网。
责任清单化,层层抓落实。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书清单》,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以《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经营者的企业主体责任;以贯彻执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压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充分利用大姚融媒、七彩云端等媒体平台,食品安全宣传周、反对餐饮浪费宣传等活动,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发放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画110654张、发布及转发预警公告107期、发手机短信12条135792人次、发放倡导“光盘行动”宣传画12570张、发布“食安心”红黑榜11期,红榜表扬42家,黑榜曝光32家。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5场次,培训4128人次。畅通“12315”平台投诉举报渠道,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88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强化监管执法,提高保障水平。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为切入点,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农村食品市场、农贸市场、夜市烧烤、网络餐饮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2023年,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8件,罚款41.34万元,涉案金额0.326万元,销毁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2418公斤;查处种植养殖环节违法案件22件,共收缴罚没款4.1744万元,涉案金额2.5903万元。侦办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1件,协助核查公安部、公安厅下发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线索4条,上报“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件2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原则对相对人依法作出“资格罚”“财产罚”的要求。
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是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不可缺少的力量,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对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下步,大姚县将继续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全县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