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王凯同志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王凯,男,大姚县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民警。2026年1月22日23:00左右,王凯到三岔河镇背阴地村委会密林庄下村出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扭伤脚踝。经调查研究,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9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戴星成
联系电话:0878-6222433
联系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18号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