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刘玉梅等15人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待遇管理服务股联系或反映。
联系人:董翠英
电 话:0878-6222618
邮 箱:394514301@qq.com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民路18号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
附:2025年大姚县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审批公示名单(第4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