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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农字〔2021〕42号 签发:李红亮
对大姚县十七届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
答复
任本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用地膜回收”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大姚县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为保障产业发展,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等工作。认真落实《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废旧地膜回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70号),切实加强对我县农用废旧地膜的回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兴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牵头,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烟草公司大姚县分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保障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明确奖贴政策。自2020年大春生产开始,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农田地膜使用情况,试点建立至少一个废旧地膜回收站点(烟草公司已设立的回收站点除外)并积极探索多种回收模式,加强对本乡镇废旧地膜回收监管。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实行“以旧换新”奖补机制。本乡镇指定区域内的地膜使用者从农田中移除、归集后的地膜交回收站(点)集中处理,农户每交回厚度为0.01毫米无泥土、无杂物、无水分废旧地膜7公斤,奖补该农户厚度为0.01毫米的新膜1公斤。(大姚县现行废旧地膜回收价格为2.00元/公斤,新膜市场价为13元/公斤)。2021年全县废旧地膜回收率比上年增加1%以上,达364吨以上。具体分解回收工作任务分解如下:金碧镇回收80吨、石羊镇回收38吨、六苴镇回收32吨、龙街镇回收54吨、新街镇回收34吨、赵家店镇回收36吨、三岔河镇回收32吨、桂花镇回收7吨、昙华乡回收13吨、湾碧乡回收18吨、铁锁乡回收8吨、三台乡回收12吨。回收工作奖补政策,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与废旧地膜回收企业协调对接,提高价格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关系。回收站点处理废旧地膜扣除“以旧换新”资金所得收益,用于回收站点场租、水电、运费、运营等费用支出。此外,县财政每亩再给予1元的奖补资金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群众会等方式,广泛宣传讲解废旧地膜污染的危害和回收再利用的好处,充分认识废旧地膜的严重危害,树立主动回收废旧地膜保护耕地的意识,引导地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切实认清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和激发使用者及加工企业回收利用废旧地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坚决防止“白色污染”蔓延。
四、加强检查督促。地膜减量增效和回收利用率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州烟草公司大姚县分公司对各乡镇春播、秋收后地膜科学合理使用、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宣传发动、地膜使用量、废旧地膜回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对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地膜造成环境污染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加大处罚力度,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曝光力度,引导种植大户和广大农户增强废旧地膜回收的责任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农事农时开展宣传发动,建立以小组为单位统计到户覆膜情况和回收情况台账,控制地膜使用量、集中整治,确保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取得实效。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速、环境治理深入化发展,加强农用地膜回收处理迫在眉睫。在下步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探索建立农膜销售经营环节跟踪问效的长效机制,在农膜营销环节建立销售登记,记录农膜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等,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经营商无记录、无回收农膜的取消经营资格,从源头上解决农膜回收处理问题。同时争取财政资金支撑。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确保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常年有序推进。
在此,感谢你对全县农业面源污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李永仙。
抄送:县政府办,县人大选联工委办公室,任本华代表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印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