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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赵信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1/02/01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21年1月3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由县委组织部提出计划,经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6月2日至10月30日,对赵信宏同志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并对下属的地方公路管理段进行了延伸审计。赵信宏同志和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包括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1.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赵信宏同志任职期间,对各级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在各种会议上认真安排布置,讨论决定;及时印发部分文件和会议纪要;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细化各项决策机制和管理规定,使各项决策布置接受监督,落实依法依规。

2.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赵信宏同志任职期间,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中共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会议制度》《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赵信宏同志任职期间,对项目资金的调度、项目工程上报、批复、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决策时均由党组会、班子会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形成会议记录、纪要,未发现赵信宏同志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

3.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

(1)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赵信宏同志2015年1月任职期初大姚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057.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8.18万元),负债总额669.72万元,净资产387.46万元; 2019年5月末资产总额2399.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446.37万元),负债总额259.06万元,净资产2140.65万元。净资产比任职期初增加1753.1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8.19万元。

(2)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4401.66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4890.48万元,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率为9.99%。2019年支出预算4403.06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4672.14万元,差异率为5.76%。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大姚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分别为:18.77万元、19.88万元、 18.89万元、5.47万元、2.98万元。其中:接待费支出五年分别为:9.12万元、10.23万元、9.72万元、1.69万元、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分别为9.65万元、9.65万元、9.17万元、3.78万元、2.52万元。五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由于交通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变化不大,但公务接待费逐年有下降。

4.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

(1)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赵信宏同志任职期间,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监督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使用情况。2019年县编委核定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3人。 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机关内设7个股(室),没有发现人员超编的情况。

5.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赵信宏同志任职期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订实施了《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了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根据大姚县综合目标考核,大姚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为合格等次,党建工作考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考核为合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均为合格等次。

(2)本人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从大姚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账面资料统计,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赵信宏同志在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共领取工资、各种奖金及补助合计51.77万元。赵信宏同志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2015年为称职、2016年为优秀、2017年为称职、2018年为优秀。

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赵信宏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审计组就审计事项进行了公示,未接到任何情况反映和举报。但本次审计也发现,赵信宏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等方面的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赵信宏同志任职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团结带领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法规,积极组织实施我县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通村路面硬化工程、畅通工程、交通行业扶贫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各项脱贫攻坚交通惠民工程得到有效实施。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交通运输工作逐步规范。单位财政决算基本真实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

但审计也发现,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在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干部职工违纪违规,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

审计结果表明,赵信宏同志在任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违规发放奖金、补助17.75万元;

2.收回以前年度支出长期挂账1.05万元;

3.违规报销接待费0.45万元;

4.接待管理不规范;

5.报账手续不齐备;

6.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

上述1至6项问题,赵信宏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一)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杜绝违反津贴补贴政策规定和违规接待的相关支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到位。(二)严格审核原始单据,规范账务处理,确保报账资料完整、手续齐备。(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相关采购手续,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交通运输局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已经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