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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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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日期:2021/02/01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21年春节将至,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提醒广大群众,欢度佳节时请注意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发生。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30号)》,减少出行、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餐。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春节期间不举办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所有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 10 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参加。一切喜事、客事、宴请需按要求向社区(村组)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与。倡导文明社交距离,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正确选购加工贮存食品

禁止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鱼类。谨慎购买、加工、食用、携带进口冷链食品。不购买腐败变质果蔬、水产品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不购买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食品。不购买无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谨慎购买、食用四季豆、扁豆、新鲜黄花菜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购买食品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管理规范的超市、商场(店)或市场。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经营场所卫生干净的厂店。购买包装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保存好购物发票。购买散装食品要看食品容器是否干净卫生,食品是否霉变、有异味。食物要烧熟煮透,加工过程及食品用工具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吃多少煮多少,不要图省事过量加工食物,吃不完的剩饭剩菜一定要低温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

三、科学防范食物中毒

严禁各类食堂、餐饮单位、家庭及个人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牛尾参等有毒中药材及其泡酒,防止有毒中药材中毒。不吃有馊味、腐败变质的食品、水果和过期食品,防止微生物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慎食野生菌、四季豆、豆浆、木耳、新鲜黄花菜,防止因加工、贮存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新鲜果蔬要彻底浸泡或去皮,减少农药残留,防止农残引起的中毒。不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腌制加工制作食品,防止亚硝酸盐中毒。

四、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节日期间要注意饮食均衡,不过度进食油腻、高热量食物,多进食蔬菜、水果;不过度抽烟喝酒,注意劳逸结合,不过度熬夜,适当活动,保持身心健康。

做好信息监测应急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有人在岗,电话畅通,准备好应急物资。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消费者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6212315。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