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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2013年金康园小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1/01/27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2021年1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6月26日,对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的大姚县2013年金康园小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2013年金康园小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的相关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合同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合规性及真实性审核。财务核算管理情况不在此次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内审定完成建设投资2720.49万元。

大姚县2013年金康园小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的具体组织实施下,顺利完成了建设工作。审计认为,从提供的审计资料来看,工程结算能按照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3.23万元。大姚县金康园小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2783.72万元,审计核减63.23万元,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2720.4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建设工程中,应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二)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程管理中,应当做好工程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建设投资的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