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及中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的相关要求,由县委组织部提出计划,经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4月13日至5月29日,对三岔河镇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汪永付同志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汪永付同志和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岔河镇农村会计服务站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情况
1.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2016年至2019年,三岔河社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达12.3%,如期完成了8%的年度增长目标。根据三岔河镇党委政府对汪永付同志任三岔河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期间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2017年94.78分,在9个村委会中排第3名;2018年91.2分,在9个村委会中排第3名。
2.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汪永付同志任职期间,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了《三岔河社区“两委”工作制度》《三岔河社区“三议两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了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从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的2016年至2019年12月会议记录资料看,汪永付同志任职期间,在办公场所搬迁、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危房改造、低保补助评定、脱贫攻坚工作、救灾款粮寒衣棉被分配等重大事项均按照“三议两公开”要求,通过集体会议讨论,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未发现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
3.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
2017年至2019年资金收入合计62.72万元,其中:财政所转入党建经费19.34万元,草原生态补偿、公益林补偿等收入17.02万元,相关部门转入工作经费及捐赠款8.37万元,房租及挖机承包收入17.99万元。支出合计43.1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1.71万元(以前年度结余32.14万元)。集体资金均纳入三岔河镇农村会计服务站代管,1000元以上支出均由镇长签字后列支,500元以上支出经社区“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列支。农村征地补偿金按规定分配到居民小组和农户,经“两委”会议讨论、签订补偿协议、报镇审批后,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农村低保金、农村救济金经社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各级审批,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兑现到农户,2016年至2019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1617人次241.1万元、发放农村救济金50人次8.31万元。
4.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
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了《三岔河社区“三资”监管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镇会计服务站对社区、小组资金进行会计代理记账,统一核算管理;社区、村小组集体资金使用由村“两委”审核通过,主任一支笔审核签字,由报账员统一到镇会计服务站进行报销。
5.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
汪永付同志任三岔河社区书记、主任期间,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认真落实并带头执行。镇党委对社区党总支和汪永付本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2016年90分、2017年94分、2018年98分、2019为97分。根据三岔河镇财政所及镇农村会计服务站提供的会计资料反映,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汪永付同志共领取工资及绩效奖共计8.09万元。
本次审计范围内,从账面上未发现汪永付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审计组就审计事项进行了公示,未接到任何情况反映和举报。
但本次审计也发现,汪永付同志存在履行经济管理权方面的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评价
汪永付同志任职期间,在三岔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社区人员的共同努力,社区的各项工作和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完善,“三资五金”管理得以加强。镇农村会计服务站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管理结果。审计也发现,三岔河社区在履行经济管理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汪永付同志在任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期间(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主任直接经手现金收支17.92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原始支出单据不齐备报销镇人大代表活动费1.3万元;
2.报销手续不齐备列支会议费5.08万元;
3.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
4.村务“三公开”不及时全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法规、制度的规定,对报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确保报账资料完整、手续齐备。
(二)定期组织人员严格监督各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及时足额纳入会计服务站进行核算管理。
(三)及时全面完善公开公示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三岔河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