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按照国家、省、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优化规划成果,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5月9日
公示渠道:
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yao.gov.cn)
参与方式:公众可通过邮寄方式,将书面建议寄至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信封需注明“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意见建议”字样,邮编:676400;或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dyxgtj@126.com。
咨询电话:0878-6222239
附件: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征求意见版)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3〕1677号)文件通知,2023年12月,我局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为规划编制单位,正式启动了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及流域上下游,推进大姚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分析大姚县国土空间保护利用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与经验,基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规划期内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方向和总体目标,划定生态修复的格局和分区;依据省级生态修复任务,部署生态修复重点区域,谋划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计划;构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三、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版)主要内容
《大姚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版)包括生态现状、总体要求、规划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项目部署、保障机制七个方面内容。生态现状从自然地理和生态资源、生态保护成效、主要生态问题和机遇与挑战四个方面识别本底,分析大姚县生态空间存在问题。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基于生态修复原则,衔接上位规划要求明确大姚县生态修复目标。
总体布局以《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础构建“一带两廊两屏多点”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格局,划定北部金沙江流域综合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西部渔泡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与耕地质量提升修复区、中部蜻蛉河与六苴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品质提升修复区、东部龙街河流域森林生态修复与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区4个修复分区,确定生态保护修复分区下的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重点区、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农用地整治重点区、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和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六大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明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廊道构建四个方面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项目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程度,按照确保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要求,以重点区域为指引,以推动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为导向,在金沙江、百草岭、渔泡江、昙华山等区域,按照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支撑体系布局116个重点项目。保障机制通过规划实施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科技支撑、评估监督和公众参与确保规划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