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示、审核、轮候、入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现将保障性住房2021年度申请第二批拟分配入住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21257,反映时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