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杨军县长
(一)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 府以及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州委州政府领导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工作。
(二)督促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三)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四)督促县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落实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杨晓丽常务副县长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 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挂点联系乡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统筹推进《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印发<大姚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办发[2022] 10号)要求。
(四)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要求,履行好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职责,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指挥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指挥部、消防安全监管指挥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工作。
(五)牵头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宋爱生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中共大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办发〔2022〕10 号)要求,协助相关副县长抓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履行好县安
委会副主任职责。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李美琼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贯彻落实国 务院“安全生产15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办发〔2022〕10 号)要求。
(四)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 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履行好县安 委会副主任职责,抓好农业和水利安全监管指挥部、学校和体育安全监管指挥部监管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汪福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中共 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办发[2022]10号)要求。
(四)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 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履行好县安 委会副主任职责,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指挥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指挥部、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马学富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中共 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贯彻落实国 务院“安全生产15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办发[2022]10号)要求。
(四)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履行好县安 委会副主任职责,抓好建设施工城镇燃气城市管理安全监管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高培勇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办发[2022]10号)要求。
(四)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履行好县安 委会副主任职责,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公路铁路水路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指挥部、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
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贺明华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系统性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大办发[2022]10号)要求。
(四)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履行好县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抓好相关行业监管指挥部安全监管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二)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州安委会反馈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实施政务督查检查。
(三)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履行好县安
委会副主任职责。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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