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成果,加强全县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提高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预警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药械不良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5年各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完成情况,对超额完成的医疗机械进行了表彰,下达了2016年各医疗机构“两项监测”工作任务,并向各医疗机构发出《大姚县医疗机构药械安全告知书》,要求其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使用药品,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标准、药械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的意识,同时也提高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安全监管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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