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正性声明

索 引 号:xwsjkj-/2022-1213009 公文目录:医疗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正性声明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大姚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按照“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应用现代预防医学理论、技术开展疾病控制、卫生监测检测、科研培训、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卫生部颁发的卫生法规、条例和管理办法,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和具有证明作用的公证数据,并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有法人单位(大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书,所出具的检测/校准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单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利,其检验检测结果不受任何行政、商业、金融干预,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外界压力的影响,防止商业贿赂,保证做到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诚信和公正性。

二、本单位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卫生检测和疾病防控检测等方面的服务。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送检样品及技术资料和检测结果保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检测人员不得从事与送检样品的技术保密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对违反者将给予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单位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食品检验机构要求》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手册》,把《质量手册》作为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为委托方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

五、本单位涉及检验工作的相关资质、检测能力、收费标准、工作程序和承诺在“大姚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8-6221010 0878-6221075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