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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索 引 号:xsjj-/2023-0115001 公文目录: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机构:大姚县审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21年9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我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扎实整改落实。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加以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推进审计整改的主要措施及做法

(一)聚焦审议意见,高位推动整改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4条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压实部门责任逐条细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县委第175次、第179次常委会会议,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县人民政府第56次、58次、64次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二)聚焦常态长效,协同联动整改。印发《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负责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县级有关部门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形成整改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三)聚焦主体责任主动对标整改。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根源,查找管理漏洞,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现源头治理。

(四)聚焦整改质效,跟踪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认真履行督促整改职责,以“审计整改加强年”为抓手,认真落实“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实行日常动态跟踪的同时,于11月15日至30日派出4个专项工作组集中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部门和单位同时邀请县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领导共同参与,全面督促审计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提升整改质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县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71项,查出问题306个。截至2021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30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9个,整改率达97.71%;正在整改7个,占应整改问题的2.29%。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查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不完整,偿债资金专户债权、债务核算不规范,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等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7359.07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7个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违规发放补助、违规资金及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挤占专项资金、往来款管理混乱等33个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资金、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核销往来款等方式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1977.94万元。

3.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查出收回部门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专户管理资金不符合规定、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等6个问题,已整改5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金额7607.1万元。

4.县级18家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发现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资金未纳入单位管理、未按规定收取的承包金、挤占专项资金等13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33.19万元。

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大姚县2018年至2020年6月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发现资金使用不及时、集体资金投入暂无收益、部分入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分红、购置资产未入单位固定资产账等8个问题,已整改7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金额141.64万元。

2.大姚县2017年至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查出收益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入股企业未按合同协议分红、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部分沪滇项目后续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等8个问题,已整改7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金额244.7万元。

3.大姚县2018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发现未按规定设立分户账、退取审批手续不齐备、会计核算不规范等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4.大姚县2018年至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发现资金未及时拨付、部分公厕建成后管理不到位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3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查出的5个方面52个问题,责任单位已按审定价对多计工程结算价1482.14万元进行核减、上缴财政罚款2.29万元、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完善工程档案、向原审批部门报批调整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对部分工程质量缺陷进行返工等方式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1484.43万元。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整改情况看,目前尚有7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涉及中长期目标,需要逐步整改。如财政部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因涉及项目较多、时间较长、资金来源复杂等原因,需要对项目和资金具体情况全面梳理后,按规定分别落实整改。对未核销的应付款项,由于我县财政收入增长有限,财政收支平衡极为困难,需待以后年度财力增加后逐步核销处理;二是部分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比较复杂,整改推进存在困难。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承包金、资产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由于涉及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一些资产处置、资金收回等问题还涉及外部单位或诉讼,履行必要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也需要较长时间;三是部分问题需要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协调联动解决。如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入股企业集体资金未按期获得分红,矿山企业土地复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需要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共同努力,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目标,制定整改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已结合实际制定了详实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将按计划落实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促整改。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高度,按照《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到位,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零;二是审计机关要树立“整改不到位,审计无成果”的理念,继续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促整改。一是主管部门和各责任单位对于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尤其是审计中发现的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脱贫产业项目、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后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根治屡审屡犯“顽症”;二是认真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同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改革结合起来,坚决全面彻底如期高质量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三)加强源头治理,提升能力促整改。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会计管理核算及政府收支行为,从源头治理审计查出问题;二是审计机关要始终对标“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提升自身审计能力,审深查透找准存在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联动督查,严肃问责促整改。一是用好人大、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督促整改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用好审计监督“提名权”,积极融入“大监督”工作格局,高效合力促进整改;二是对拒不整改、推诿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严格按照《楚雄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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